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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中央領袖如何立規矩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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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30 11:43: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黃金之所以不易變質,是因為它抗腐耐蝕;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為什麼能「拒腐蝕,永不沾」而永葆革命青春,根本地源自他們能夠始終堅定革命信仰、時刻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廉潔奉公風範,他們深知:作為黨和國家領導人應該帶頭遵規守矩,廉潔自律,決不能存有絲毫的特權思想。那麼,老一代革命家怎樣自覺主動地為自己的思想心靈和言行舉止,約定了以身作則、嚴以律己的抗腐規矩,並嚴格身體力行的呢?
  毛澤東的「三不談」和「三不原則」:毛澤東從小就樹立遠大誌向,培養堅強毅力,到了青年時代,他給自己規定了「三不談」作為修行準則:不談金錢、不談身邊瑣事、不談男女戀愛方面的問題。被同學們譽為「身無分文、心憂天下」。1949年7月,湖南解放後,毛澤東家鄉的親戚和朋友們紛紛給他寫信,要求推薦參加工作或介紹別人進京。當時,毛澤東身邊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人民政府各機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招收了許多新人。也有許多老幹部的家屬和親朋來了,只要歷史上沒什麼問題,一經介紹也就參加工作了。」但毛澤東卻說:「別人的親友可以來,我的不能來。」作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共產黨的主席,毛澤東要率先律己樹立一種風範。他對秘書說:「我們共產黨的章法,決不能像蔣介石他們一樣搞裙帶關係一個人當了官,沾親帶故的人都可以陞官發財。如果那樣下去,就會脫離群眾,就會像蔣介石一樣早垮臺。」他進一步對秘書田家英具體訂立規矩說:「處理親友一般來信原則是:凡是要求到北京來看我的,現在一律不準來。來了也不見。凡是要求安排工作的,一律謝絕,我這裏不介紹,不推薦,不說話。」
  周恩來的「三不沾」:周總理掌握著黨和國家的大權,他兢兢業業為人民大眾謀利益,權力和無私伴隨了他的一生。他給自己和身邊工作人員早就「約法三章」,規定了「三不沾」:私人的事不坐公車,不沾國家的便宜;親屬來機關探親,就餐自己買票,不沾集體的財富;不得以總理的名義接待或收受禮品,不沾機關和個人的利益。不僅如此,周恩來與鄧穎超還對親戚晚輩進一步嚴格要求,及早「約法三章」,具體約定了《十條家規》:晚輩來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不許動用公家的車子;不可說出與總理的關係;不許請客送禮;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代辦;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由總理代付夥食費;生活要艱苦樸素;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劉少奇的「四不準」:針對外出視察工作,劉少奇總是同身邊工作人員「約法三章」,向身邊工作人員專門交待「四不準」:一是每到一地,不要人家接送;二是到任何地方,不準請客吃飯,鋪張浪費;三是不準向人家要東西;四是參觀時不要前呼後擁地陪同,有個嚮導引路就行,不要影響地方同誌的工作。作為國家主席下去視察不要接送,不準請客吃飯,參觀不要陪同,怕鋪張浪費,怕影響地方同誌的工作,這是劉少奇高度自覺的廉潔自律。這些平凡的生活細節,充分反映出劉少奇作為一名真正共產黨人的精神境界。
  董必武的「三種行為」和「三不許」:革命老人董必武非常謙遜,他把自己的工作比喻為「三種行為」:當抹布、跑龍套、敲邊鼓。這充分體現了德高望重、位高權重的他甘當人民的勤務員的品格情操。1949年11月,董必武因公去南京,幾位隨員想把一輛「別克牌」黑色小車要來帶回北京。董必武得知後,嚴肅鄭重地提出「三不許」:「不許向地方要東西,更不許以我的名義在任何部門搞活動,不許接受禮物。」從此,這個「約法三章」便成了董必武和他身邊工作人員的抗腐防變的座右銘。
  任弼時的「三怕」:任弼時一生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用錢多、三怕麻煩人。任弼時的這「三怕」,是一個共產黨員黨性的生動體現,也正是任弼時一生的真實寫照、對其人生境界的褒揚:任弼時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卓越領導人,他戎馬一生,征戰南北,兩次被捕入獄,體弱多病,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立下了汗馬功勞。按理說,他應該享受更好的生活、更優越的服務。但他一點也沒有追求享受,而是兢兢業業、鞠躬盡瘁,把畢生的心血與精力都獻給了黨和人民的事業。
  彭德懷的「保公三訣」:抗美援朝期間,祖國人民給誌願軍司令員彭德懷寄去了許多慰問品,彭德懷吩咐警衛員全部管起來,分下去。對隨意取用慰問品的幹部則給予了嚴厲的批評。他說:「管公的人就要這樣:第一,自己不貪;第二,別人不送;第三,敢把厚臉皮、熟人擋回去。有這三條,才能保得住一個『公』字。」並指示管理物資的幹部一定要做到這三條。彭德懷說的這三條,人稱「保公三訣」。
  徐特立的「三個第一」:被尊稱為「延安五老」之一的徐特立一生為革命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毛澤東在延安時期就稱自己這位可敬的老師為黨的「堅強的老戰士」。對他瞭解頗深的毛澤東更是一語中的地高度評價他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這三個「第一」是毛澤東於1937年11月30日在延安為徐特立60歲生日時寫下的祝賀信中的核心觀點,概括了徐特立光輝的一生。這位1927年5月在白色恐怖中毅然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8月參加南昌起義並以57歲高齡參加二萬五千裏長征的老戰士,真正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模範實踐者。令人回味的是,毛澤東在稱讚徐特立「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同時,也尖銳指出了「有些人卻是風頭第一,休息第一,與自己第一」。
  謝覺哉的「三自」:革命老人謝覺哉把自我批評比作「跟自己打官司」。即自己當被告,自己當律師,自己當法官。他對自己的缺點毫不客氣,表現了嚴於解剖自己的革命精神。
  陳毅的「三不要」:陳毅痛恨資產階級的假公濟私行為和利己主義。在擔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長時,他對家人尤其是子女們「約法三章」:一、穿土布衣,大孩子穿了再輪給小的孩子穿;二、不坐公家的小汽車;三、辦任何事都要嚴格按制度來。在父母回四川安家時,他對陪送的同誌提出「三不要」:把兩位老人直送我妹妹家,不要驚動省委;找普通民房住,不要向機關要房子,安家事宜自己解決;不要向國家伸手。
  葉劍英的「五不許」:北平解放後,為嚴防滋長不良習氣,時任北平軍管會主任兼北平市長的葉劍英,對部屬提出了五條要求:一不許談發財(批評的是陞官發財)。二不許姻婭同事(防止任人惟親的裙帶關係)。三不許有士大夫氣(批評的是脫離實際,食古不化的封建士大夫習氣)。四不許鮮衣美食(要求的是艱苦樸素)。五不許空談主義(反對的是誇誇其談,不幹實事)。
  徐海東的「三問」:徐海東將軍平日凡是遇見多年不見的戰友,總是以「三問」代替世俗的寒暄。一問政治上犯錯誤沒有,二問經濟上多吃占沒有,三問生活上和老婆鬧離婚沒有。他愛人周東屏曾提醒他:「多年不見的老同誌,怎麼好這樣問?」他卻說:「問問怎麼不行,淨說好聽的,那算什麼共產黨員?!」
  陶鑄、胡耀邦、王鶴壽的「約法三章」:1945年8月,抗戰勝利。根據黨中央的部署,延安許多幹部意氣風發,準備奔赴全國各地開闢中國革命的新局面。這一天,陶鑄同王鶴壽、胡耀邦在王家坪桃園聚別。他們暢所欲言,敞開心扉談了很多… …最後,這三位誌同道合、一身正氣的摯友鄭重相約終生做到三件事:永遠跟著毛主席;永不叛黨;永不做吹吹拍拍的事。這年,陶鑄37歲,王鶴壽36歲,胡耀邦30歲,正是大有作為的年華。縱觀這三位革命同誌的一生,他們都始終如一地踐行以上約定,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身清白,大公無私,廉正奉公。譬如,陶鑄建國後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書記、國務院副總理、中共第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職。1967年1月遭到江青等人誣陷,受到殘酷迫害。1969年在合肥逝世。但他留給後人的清廉事跡和高尚風格是永世長存的。建國初期,陶鑄在廣東擔任省委書記期間,有一次帶領幾個幹部到外地檢查工作。有一個縣的領導設宴歡迎,陶鑄看到大擺筵席的場面,非常惱火,他毫不留情地對當地幹部進行了一頓批評之後,匆匆吃了一碗飯便離開了。此後,陶鑄每到什麼地方去搞視察、檢查和指導工作,總是要事先約法三章,立下「三不準」的規矩:不準請客,不準迎送,不準送禮。誰違反了就追究誰。再比如,胡耀邦同樣對年輕時的以上約定一如既往地堅持了一生。1980年他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後,當天就給家鄉瀏陽縣打電話「約法三章」:其一,不開慶祝大會;其二,不得因此而在鄉裏大興土木;其三,不許掛他的像。胡耀邦為人民樹立了一身清白、奉公廉潔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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