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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翰林與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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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25 20:28: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在中國古代社會相當多的時間裡,翰林一直是個令人羨慕的頭銜。明清兩朝,科舉考試的金字塔的最後一層殿試,凡是名次靠前的都要入翰林。三鼎甲狀元、榜眼、探花,按例成為正式翰林,即翰林院修撰與編修,其餘的則是見習翰林,翰林院庶吉士。只有極少數的人殿在三甲,卻因朝考優異也被選入翰林的,比如曾國藩,還有魯迅的祖父周福清。
  翰林的官銜並不大,除了少數幾個侍讀學士和侍講學士是五品之外,其餘的概為「七品芝麻官」。但是翰林很牛氣,一是表現在「面」上,做了翰林,雖然只七品也可以掛朝珠,著貂褂,而其他的官只有到了五品方有資格掛珠,三品才可以著貂褂。二則是實惠,陞遷特快,前程遠大。翰林外放(出京做地方官)被稱為「老虎班」,升得特別快,一般正式的翰林經過京察之後,可以直接以七品知縣升為四品的知府;幾年功夫,如果不出意外,就可以爬到省一級的按察使或者布政使,進而獨當一面的巡撫和總督。就是見習翰林,考試不合格而外放出京,升得也比一般進士快一些,因為那些由翰林出身的大員總會對他們高看一眼。就是留在京城的,雖然比起外放的人升得慢一點,但只要一進太子詹事府(明代有實事可做,而清代由於不立太子,所以沒有具體事務,但機構仍存),用不著「下放鍛煉」,幾年功夫就可以直接升為各部的侍郎(副部長)和尚書(部長),絕非其他出身者所敢望其項背。
  翰林出身的人不僅在官場上升得快,而且在多數情況下,只有他們才有望爬到最高層。明代的中樞機構內閣的前身,就是幫朱元璋辦事的幾個翰林,所以後來非翰林出身的人一般就入不了閣。內閣是明代的最高決策中心,能混上「閣老」,是有明一朝做官的人人都巴望的事情。清代的內閣雖然沒有實權,但入閣者地位卻最尊,所以人人都看著眼熱。同樣不是翰林出身也入不了閣,而入不了閣,死後的謚號,就加不上個「文」字(清代)。清代大概只有左宗棠一個例外,以舉人的身份入了閣。近代大大有名的幾個人物,像林則徐、曾國藩、李鴻章,之所以被稱為林文忠、曾文正、李文忠,就是他們都出身翰林,而且有大學士的頭銜。而且事實上,清代的實際中樞機構軍機處裡,滿人除外,漢人軍機不是翰林出身的也非常少。
  翰林還有兩個非常的機遇,是其他出身的人所巴望不上的。一是可以教皇子們讀書和陪皇帝讀書,前者實際上成了皇家的「西席」(私人老師),在對「師道」頗為看重的古代,顯然地位非比尋常;後者等於皇帝的清客或者幕僚,地位雖說不高,但是總在皇帝身邊,不論大事小事都能說上話。清代翰林如果掛上了「南書房上行走」、「上書房行走」的頭銜,不亞於一步登天,成為可以接近皇帝的「秘書」,只要對應得當,不愁日後沒有高官可做,大轎可乘。
  清代自打康熙起,皇帝讀書的地方南書房就是一個隱型的決策中心,進到裡頭「行走」一番,自有無窮的好處。翰林的第二種機遇是被派出去當各省鄉試的主考和副主考,或者出任各省的學政,主持一省的學校事務。這種差事,實際上是掌握了讀書人能否進入士階層的大門的鑰匙,進了門(中了秀才)能不能參加鄉試,他也說了算。凡是得了這種差事的人,都尊榮得了不得,主考副主考是皇帝的欽差,各地官員迎送必須是最高規格的;學政雖然品級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就是翰林編修直接去做,但是官雖僅僅七品,到任時總督或者巡撫得親自迎接,因為他們做的是最清高的學務大事。平時省級官員議事,學政與督撫平行,知府以下均對之持屬員之禮,儘管這些人可能都比學政官階高。因為學政雖然不是名正言順的欽差,但卻被視同欽差。獲得這種機遇的翰林,由於幹的是主持考試選拔人才的活計,所以凡是由他們選拔出來最後又登第的科甲之士,都算是他們的門生。以後門生出息了,互相標榜,水漲船高,個人的勢力就起來了。
  在那個時代的官場上,以上諸多好處中哪怕只有一項,也會令人趨之若鶩,更何況一下子有這麼多。所以凡是抱定學而優則仕的人,莫不以進翰林為榮耀,進了翰林,就意味著文理優長,才幹卓著。做翰林,不僅意味著今日的清要,而且預示著他日的顯貴。然而,翰林這個官銜在開始出現的時候,光景卻大不一樣。翰林始創於唐玄宗,嚴格意義上講,它不是一種官銜,而是一種行政系統以外的差遣,不講官階,更沒有官署,說白了就是陪著皇帝玩的,因此當時叫翰林待詔或者翰林供奉。唐朝詩風大盛,從王公貴胄到市井歌妓,人人都喜歡吟詩作賦,皇帝自然也不例外。是真的愛好也罷,附庸風雅也罷,找幾個詩做得好的人在身邊,總是件賞心悅目的風雅之事,所以,翰林中文學之士佔了很大比重。大詩人李白就幹過這個「買賣」,至今民間還流傳著許多關於這位下凡的「太白金星」的種種傳奇故事,如李白趁著酒勁讓高力士脫靴,叫楊貴妃捧硯之類。是不是真有這樣牛氣,現在已經無從查對,不過,就算有過類似的事情,大概也是喝醉了仗酒膽干的,醒了以後肯定會後悔。有材料說,有次唐玄宗在便殿開宴,冷不丁地問李白:「朕與天後(即武則天)任人如何?」李白答道:「天後任人,如小兒市瓜,不擇香味,唯取其肥大者;陛下任人,如淘沙取金,剖石采玉,皆得其精粹。」馬屁拍得也可以。李白儘管已經屈尊拍馬屁了,但是他所夢寐以求的濟世安民、治國平天下的大事,唐玄宗還是一件也不讓他沾邊。他所能幹的,無非是寫點新詩給皇帝看看,或者像歌德一樣,給普魯士國王改詩「洗髒襯衣」。最後李白也急了,「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恃才傲物過了頭,結果自然是「賜金還山」,走人完事。
  翰林供奉也並不僅僅只有文學這一類,玄宗時有個叫王如ND253的人就「以伎術供奉玄宗」,居然得寵而為女婿求進士及第,玄宗甚至還答應了,只是被主考官擋住了,才沒得逞。這個所謂的「伎術」,可能就是魔術雜耍之類的東西。看來,當時所謂的翰林供奉,凡是能讓皇帝老兒開心的人都可以列入。李白雖然詩名滿天下,但是在唐玄宗那裡,其地位和漢武帝跟前的東方朔差不多,一介弄臣而已。正因為如此,李白才可以偶爾放肆一下,皇帝也不會跟他較真兒,從來弄臣都有說話出格的「特權」。看來翰林這種不是官的差使,之所以能夠出世,就是因為唐玄宗這個「太平天子」當得太膩,需要找各色人等解悶開心。《新唐書·百官志》云:「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下至卜醫伎術之流,皆直別院,以備燕見。」這裡的「燕」就是燕饗,即我們今天所謂的吃喝玩樂。也就是說,平時,這些人得「時刻準備著」,皇帝每到想樂一樂的時候,就把這些人召來,雅一點的就玩詩,俗一點的就吞火走索、變戲法。不光詩賦和伎術,連唱戲的俳優也跟唐玄宗混得精熟,據說,唐玄宗還親自下場打鼓,至今梨園行還將這位風流天子奉為祖師爺,鼓師的地位也特尊。翰林的這種弄臣身份,直到宋代餘風猶存,宋代官制中還有翰林茶酒司之名,與後日的「清要」兩個字真是不沾邊。
  不過翰林作為純粹弄臣的時間並不很長,大概是李白還山不久,唐玄宗就開始要那些有文才的翰林幫他起草詔令,批答表疏,將本來屬於中書省的活計攬了些過來。也許是因為中書省太忙,以至文書積壓,也許是皇帝嫌中書省礙手礙腳,所以把權攬到自己身邊,便於控制。顯然,第二種的可能性最大。翰林(只能說是某一些)從弄臣變成了幫手,也不好再叫供奉,於是就有了翰林學士的稱謂。玄宗之後,隨著唐王朝的日益衰落,雖然翰林學士依然是制度外的差事,但事權越來越重,在政治中樞中佔據了相當重要的位置。凡任免將相、冊立太子、宣佈征伐等諸項重大事務,其詔令均由翰林學士起草。這種詔令用的是白麻紙,以區別於中書省起草的黃麻紙詔書。再到後來,乾脆由翰林學士來兼中書舍人(中書省具體負責起草詔令的官),宰相也大多由翰林學士出身。幾朝過後,翰林原本弄臣的痕跡也沒了,終於演變成了我們前面提到的那個樣子。
  割人指的是閹割人。在有皇帝的時代,為了滿足皇帝超級多妻而且獨佔鰲頭的需要,皇宮裡需要不男不女的宦官。所以,閹割人,成為一門專門的技術,由專業人士獨擅,父子相傳,有著不盡的好處。那個時候,閹割人的和騸牛騸馬劁豬的不分家,彼此混淆,也彼此傳經,但據說還是閹割人獲利最大。因為到了帝制的後期,宦官基本上不再是罪犯刑餘的產品,或者把俘虜強割了充數,已經變成了窮人家自願將孩子送上來,專門從事的一項職業。在明代,從事這種職業的人,少則幾萬,多則十幾萬。
  那個時候,這種職業,對於那些揭不開鍋的窮人家來說,是一項富有誘惑力的風險投資。宦官就是這樣一類很奇怪的人,一方面他們是刑餘之人,將男人之所以為男人的東西弄沒了,根本性地讓人看不起;一方面他們卻因此獲得了留在最高權力中心的機會。——按傳統政治的慣例,不管什麼人,只要待在權力中心,就對這種權力有影響力。更何況,那些長在深宮裡,得不到天倫之樂的皇帝,對於伴他從小長大的宦官,往往有著一種類似父母兄弟的感情,很容易得到異乎尋常的信任,宦官也因此被賦予超乎尋常的權力。也正因為如此,歷來的史家,對於宦官大多沒有好氣,好像王朝的霉運,都是這些不男不女的人搗的亂。
  不過這又是一種利益被過分地誇大的職業。歷史自有宦官起(至少西周就有了),累積起來,做宦官的人得有幾百萬乃至上千萬,得臉做得到權宦的,也就是屈指可數的那麼幾十位。能混上個官職,足吃足喝的也只是金字塔尖上的少數人,絕大多數都是白丟了傳宗接代的傢伙,落得個賣身為奴。可是,任何帶有風險的職業都是這樣,發財風光的事情大家都喜歡傳,倒霉的事,都裝作看不見,心甘情願地將它遮蔽掉。一個宦官,窮人家的小子,風光的時候可以權傾朝野,像魏忠賢,不僅權高勢大,而且可以在士大夫中得到大批的乾兒乾孫並無窮無盡的阿諛逢迎,簡直就是一個惡俗的中國版的「灰姑娘」的神話,更是使得這種傳好事遮壞事的效應得到沒邊的放大。使得某些窮人,前赴後繼地將自己家的骨肉送到那見不得人的去處(《紅樓夢》裡賈元春語),飽受荼毒,只是便宜了那些操刀的手藝人和皇家宮苑。
  說起來,閹割就是一種外科手術,做手術就難免痛苦,但只有人的閹割所造成的痛苦最大,至於豬、馬、牛,割完之後只要傷口癒合,就什麼事都沒有了,活蹦亂跳的,但是人,卻往往得遭一輩子的罪。其實,不是由於人在生理結構上有什麼特殊,而是人的社會文化屬性,導致了被閹割者的終身磨難。因為動物閹割去勢,只是將它們的產生雄性激素的器官睪丸割了就結了,根本用不著將性根一起去掉。這一點,我們的民族至少在漢代就已經知道了,因為我們的《牛馬經》上說得很清楚,而且在實踐中也是這麼做的。但是,那些為了服務皇宮而從事的閹割,不僅割掉睪丸,而且必須將人的男根徹底割掉,連一丁點茬都不能留,如果有點茬,就算混進了宮,在日後的例行檢查中也要給剃乾淨了。害得宦官不得不像女人一樣蹲著小便不說,而且非常容易小便失禁,下體常年腐臭(正因為如此,宮刑才被叫做腐刑),年紀大了尤甚。所以,宦官無論夏天多熱,下身都得用毛巾塞得鼓鼓的。
  這樣做,實際上沒有任何道理,也根本沒有必要,惟一的作用,就是讓皇帝在感覺上更放心。歷朝歷代,寵信宦官的皇帝多矣。甚至連宦官是他爹他媽的肉麻話都能說出來,但沒有一個皇帝,肯愛屋及烏下令讓宦官少割那麼根本沒有必要的一刀,從而免除這些人終身的痛苦。說到底,宦官只是皇帝的奴才,皇帝的玩物。即使像魏忠賢這樣勢力熏天的宦官,一個剛繼位的、幾乎是赤手空拳的皇帝,一句話就可以讓他灰飛煙滅。宦官之惡,其實就是皇帝之惡,史家多少年的板子,其實是打錯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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