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35|回復: 0

[稗官野史] 包拯是如何被傳說重塑金身的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8-12-21 20:57: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首先,我們先介紹一下包拯生長的年代。說起來,包拯雖出生在真宗年間,可仕途卻基本在仁宗時代。這時的北宋已進入了朝代中期,早已沒有了開國時蓬勃向上的氣象。雖然國家的經濟和科技文化事業得到了快速發展,但這反而造成官吏隊伍龐大,軍卒冗濫,致使兵變和農民起義此起彼伏。這時的王朝可謂問題成堆,積重難返。
  在這樣的背景下,笵仲淹在歐陽修、韓琦等人支持下,提出了以整頓吏治為中心的改革,這就是所謂的「慶歷新政」。「新政」試圖厚農桑、修武備,改變「人人因循,不復奮勵」的冗官濫政,這就大大損害了特權階層的利益,所以推行不到一年就失敗了。不得已,笵仲淹只得遠離權利中心,來到抗擊西夏的前線。他的帥府,正是《水滸傳》裏魯智深呆過的經略府。不過笵仲淹可不如魯提轄自在,可以大腕喝酒大塊吃肉,沒事還來個英雄救美。他的戰友歐陽修就讓人找茬兒,送進了監獄。倒是,包拯為人仗義,新政失敗後許多官員受到處分,他不光為之鳴不平,還主張重新起用變法人士,發揮他們的治世之才。公道地說,無論是治軍守備邊防,還是改革理政,哪怕是玩文學,笵仲淹都比包拯水平高得多。後人呂中說:「先儒論宋朝人物,以笵仲淹為第一」,可笵仲淹在山寨版的評優活動中卻沒能成為第一,更沒像包拯那樣作為清官典型,被民間文學家塑造成為神。
  說起來,山西運城附近的解鹽池,是歷史上在著名的「顆鹽」產地,也是宋代的重要稅源。慶歷四年,京西路汝州知州範祥提出建議,要把解鹽的官營體制改為商業運銷體制。這無疑會觸動官僚和官商的共同利益,在朝野內外引起了很大爭議。關鍵時刻,朝廷派包拯前去山西處理,經過認真考察後,他堅決支持了範祥的鹽稅改革。範祥的經濟改革取得了成功,大大增加了國家稅收,在這個問題上包拯功不可沒。
  好!我們回頭再說包拯的履歷。包拯是今天的安徽合肥人,生在公元999年。《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戲裏說,包拯生下來時是一怪胎,二哥二嫂怕這個小兄弟跟自己爭家產。就挑唆父母說,這倒黴孩子長大後會給家族帶來災難,所以就把他遺棄了。大哥看著不忍又把他揀了回來,由大嫂撫養成人,所以他管大嫂叫嫂娘。其實人家包拯小時根本不缺父母寵愛,他的同代人歐陽修,說他:「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您說這編戲的人夠多缺德,為了他的戲有賣點,非把人家爹娘說死。
  包拯小時非常聽話,他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終於在二十九歲時,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中了進士後就可以成為公務員吃皇糧。首次當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修水任職,但包拯為了奉養年事已高的父母,請求調到離家不遠的和州做官。這一點兒似乎不值得提倡,為了孝敬父母只在家門口做官,這樣搞難免會三個老鄉頂一個公章,不利於政府的廉政建設。就這樣包大爺還嫌兒子離自己不夠近,於是包拯便遵從父命辭職回了老家,來了個零距離行孝,直到父母去世。
  父母死後,包拯又守孝三年沒出去做官,封建社會這叫丁憂。可如果國家確有大項目需要你,朝廷非讓你出山也可以提前結束守孝,這也有一個說法叫做奪情。可也有些人把爹娘的死訊當做隱私來個密不上報,這就是不肯「丁憂」。為啥呢?因為宋代官員的隊伍龐大,最不缺的就是官,你要光在家「丁憂」,立馬就有人頂你的坑,你也就失去了享受高觀厚祿的機會。這就好比坐公交車,本來車上就擠得站不住腳兒了,你還想讓人空出個座位,沒門兒!如果跟這些人相比,包拯為父母守孝,不肯出去做官,至少在人格上還是值得提倡的。
  話說守孝期結束後,包拯終於離開家鄉,到安徽的天長縣擔任了知縣。經過這麼一折騰,包拯已是四十歲的中年人了。康定元年也就是公元1040年,包拯又出任端州,也就是今天的廣東肇慶知縣。喜好書法的人都知道,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臺,叫端硯,每年都要向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層層加碼,端硯的產量雖挺高,可老百姓還是完不成上交任務。於是包拯就下令百姓只要完成朝廷規定的數目就可以了,任何人不得層層加碼搞亂收費,更不能私藏貢品設立小金庫。老百姓有感於包大人的清廉和對百姓生活的體諒,曾主動送他一方硯臺,盛情難卻包拯就收下了,可離開端州時,他還是把硯臺留了下來。
  可能是由於包拯為官清正,有一定業績,慶歷三年也就是公元1043年包拯上調中央被任命為監察禦史,這官雖沒多大實權,卻十分重要。因為,從此包拯在朝政上有了自己的話語權,尤其是可以在幹部提拔方面提出建議。實際上,包拯在這期間,也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政策,提出過許多批評和建議,並且還曾出使遼國,不辱使命地完成了外交任務。
  三年後,包拯又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相當於部長助理,協助三司使工作。不久,包拯又下放到基層掛職鍛煉,先後擔任京東、陜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也就是一個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包拯上任後,非常體察民情,多次建議朝廷減輕百姓賦稅,讓農民休養生息。兩年後,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受朝廷派遣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經過調查後,他奏請把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農民耕種以解決他們的吃飯問題。前邊,咱們還說過,他還曾在山西支持範祥改革鹽稅法令,解決了運城鹽業問題,較大程度增加了國家稅收。
  由於政績突出,使包拯在皇祜二年,也就是1050年被提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國家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是個官銜,有名無權,可包拯卻從此落下了包待制的稱呼。知諫院兼任諫官之職比較重要,任務就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在兼任諫官期間,包拯對時政積弊,提出了很多革新建議。可能是建議提的太多了,皇上他老人家有點煩,兩年後,包拯又被改命為龍圖閣大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他又賺了個包龍圖的稱號。並且又一次下放基層,到河北、廬州、池州,江寧等地任職。其實,老包在任高陽關路都部署兼安撫使時,管轄過雄縣、霸縣、滄縣、河間、任丘和天津一帶,也就是說,老包還在咱們天津做過官。
  直到至和三年也就是公元1056年他才又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戲曲裏的那些故事,如果真有的話,應該就發生在他任開封府尹的任上。三年後,包拯任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這才真正進入高官序列。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行政級別相當於副宰相。但這時,包拯已年過六旬,嘉祜七年也就是公元1062年,病死在開封的工作崗位上。為了表彰包拯同誌的先進事跡,仁宗皇帝親自到包家向其遺體告別,並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號「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包拯的長子比他死得還早,到60歲時包拯娶了一個十幾歲的丫鬟,才有了第二個兒子,所以包公的後代都是這支蔓上傳下去的。這些在合肥包拯故鄉的史料和墓葬中都得到了證明。但過去的正史中都替老包同誌瞞著,大概認為說出這樣的事兒,不利於樹立包拯為人剛毅,作風清廉的形象,是在抹黑,所以就為名人諱。其實,我認為這大可不必。
  包拯晚年在家裏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誌非吾子孫。」在家訓中包拯嚴厲要求後代,不要貪贓枉法,不得欺負百姓,如有人不這樣做,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後也不得葬在祖墳裏。這一著名的家訓,體現了包拯不謀家族私利,關愛天下蒼生的情操,相比之下剛才說的私生活問題,其實根本算不上啥。要說夫妻之間的年齡差距,包拯包大人恐怕還比不上楊振寧教授。這種事發生在名人身上,那叫人格魅力,人家楊教授根本就不避諱,就是院士大會也敢帶著小婦人去,別人也用不著為名人避諱,「諱」了人家也不領情!咱沒事兒歇會不好嗎?
  話說回來包公的確是個清官,他常掛在嘴邊兒的一句話就是「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認為「貪汙受賄,此弊不去,為患浸深」,所以他當了官後經常「諫言改革,興利除弊」「關心民眾,為民請命」、「嚴懲貪汙,廉潔清正」,這也成為史學家們公認的包拯三大政績。當然,他雖是個大清官,可正史上的包公似乎還沒到了能打龍袍,鍘駙馬的地步。這樣的事兒中紀委也辦不到呀!
  說起戲曲小說中的包青天,恐怕連婦女兒童都知道,過去還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說法。意思是說,如果老百姓蒙冤了,有打不通的關節,甭著急,自有包龍圖包老替你做主。《宋史.包拯傳》中也說:「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
  說起來包拯所以有這麼多粉絲,完全是民間文藝宣傳的結果。胡適先生曾說:「包龍圖包拯也是個箭垛式的人物。古來有許多精巧的折獄故事,或載在史書,或流傳民間,一般人不知道他們的來歷,這些故事容易堆在一兩個人的身上,在這些偵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間的傳說不知怎樣選出了宋朝的包拯來做一箭垛,把許多折獄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
  所謂「箭垛式的人物」,就是諸葛亮「草船借箭」中草人式人物。因為歷史上有許多來歷不明的判案故事找不著主,於是老百姓就來個亂箭齊發,將某種精神寄托和或某種憤激情緒,全都發射到包拯這個清官箭垛子上了。其實這樣的箭垛子同原型有很大距離,就像眼下有關部門,總愛把一百個人的事跡都加在一個典型身上,往往連他自己聽了「箭垛人的事跡」都感動的大哭,最後自己反倒鬧不清報告會上號召學習的榜樣是誰了。
  然,人們崇敬包公,並不是因為欣賞包龍圖斷案的智慧,而是讚頌他對貪官汙吏疾惡如仇,敢於碰硬的精神。大約從南宋開始,包拯的名聲便開始在老百姓中廣泛傳誦。宋元話本中已有《合同文字》、《三現身包龍圖斷冤》兩個故事。前者斷的是大伯欺占侄子財產案;後一篇斷的是謀害親夫案,都有點推理小說意味,但包公只作為審判官出場,性格還不夠突出,形象也不夠高大。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4-27 07:16 , Processed in 0.09395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