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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中國古代的房地產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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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3 21:22: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吃瓦片兒」是老北京人最中意的營生之一。老捨在《正紅旗下》總結說,吃瓦片兒是最穩當最可靠的。大清國的末代皇妃淑妃文繡,在和溥儀皇帝離婚後,也是在德勝門內劉海胡同買了一座9間房子的小院,穩穩妥妥地過著吃瓦片兒的日子。當然有吃瓦片兒為生的職業,也就相應的有了針對性的賦稅。西周以來,各個朝代名目不同,但徵收對像為房產的稅目不勝枚舉。可見房產稅古來皆有,瓦片兒也不是那麼好吃的。
  有史可查,最早把房產納入徵稅體系的是漢武帝。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與匈奴主力再次決戰,與此同時,太行山以東地區發生嚴重水災,七十餘萬饑民無以為生,到處流亡。有鑒於此,桑弘羊和張湯給武帝出主意,向全國有產者徵收算緡,就是資產稅,這個算緡令中就包括對房產進行徵稅。算緡令公佈之後,富豪皆爭匿財,與政府相對抗。於是漢武帝只好使出了強硬的招數,頒布「告緡令」,其內容就是鼓勵舉報,有敢於告發的人,政府賞給他沒收財產的一半。
  這個「告緡令」的頒布,等同發動了一場群眾告發群眾的人民戰爭,此令一出,幾乎所有的中產以上的家庭全數被舉報。朝廷內部雖然對這一法令頗多非議,但漢武帝還是不惜用殺戮的辦法來對付所有的反對者。結果是西漢政府的收入大大增加了,國庫也稍稍充實起來,皇家上林苑裏充滿了沒收的財物,目的達到後,這條法令最後也不了了之。
  任何朝代都不缺少奇葩,漢武帝「算緡令」頒布後的奇葩就是「愛國商人」卜式。卜式是一個經營畜牧業發家的洛陽商人,就是一個養羊販羊的商販。開始也就是數百頭羊,可趕上了好時候,十幾年間,增殖十倍,置買田宅,成為豪富。在漢與匈奴開戰之後,卜式慨然上書,自願捐出家財的一半,輸作邊用。
  武帝頗為驚異,派遣使者問卜式:「你是想當官嗎?」卜式回答道:「我從小就是一個放羊的,不懂當官,不願意。」使者又問:「那麼你是有什麼冤情,需要朝廷來洗清嗎?」卜式答:「我平生與人沒有什麼爭執,鄉裏關係和諧,沒有冤情。」使者又問:「那麼既然這樣,你到底想要得到什麼?」卜式說,「天子討伐匈奴,國民自當有力的出力,有錢的出錢,只有這樣,匈奴才可被滅。」這個境界那叫一個高啊。
  後來卜式幾次要求把自己的財產捐給國家。捐到最後漢武帝都不好意思了,說這樣吧,你還是當官吧,隨即拜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同時佈告天下,以示百姓。最後這個卜式當上了僅次於丞相之位的禦史大夫,也算是陞官封爵位至極品了。
  唐德宗的間架稅,這次徵收對象就一個“房子”。唐德宗剛即位時候,帝國剛剛經歷了安史之亂,地方藩鎮力量雄厚,德宗想要徹底割掉藩鎮割據這顆大毒瘤。要削藩就要有錢,於是德宗決定學習漢武帝,公元783年農曆六月,向長安城內擁有房產的所有市民,徵收了間架稅。唐德宗的間架稅是按房屋的等級和間數計征的,房子越多,稅負越高,有那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三進院,千間房,一次就要繳稅上百萬。於是很多人不自覺,本來有十間房,謊稱是三間,妄圖逃稅。德宗有辦法,他讓四鄰舉報,查出誰家少報一間,杖六十,告者賞錢五十貫,取於其家,連揍帶罰款。房產多的百姓一片抗議之聲,愁怨之聲,盈於遠近。唐德宗正忙得不亦樂乎,那邊五萬兵士嘩變,要把唐德宗趕下臺,他們的宣傳口號就是「不稅汝間架」,這個口號順應了部分民意。最後德宗一看不行,反對聲音太大,實行了半年多就廢除了此稅。
  五代十國時期,出了一個吳越王錢鏐,此人為斂資聚財,特定了一種新鮮的稅「使宅魚」,這可能是歷代房稅裏面名字最文雅動聽的了。杭州西湖邊的漁民每天要繳納鮮魚數斤,以供吳王食用。原因是西湖邊曾經是他以前做節度使時的住宅。現在漁民住著,即便沒住著也在附近,這麼沾光,當然要收稅嘍。
  對漁民所交納的貢魚還有嚴格的規定:每條二斤左右,鮮活肥美,而且對魚種還有規定,什麼魚種呢?這個錢鏐並沒有多大的文才,當上吳越國君主後,頗為附庸風雅。錢鏐最喜歡唐代詩人張志和的《漁父詞》,尤其喜歡「西塞山前白鷺飛,桃花流水鱖魚肥。青篛笠,綠簑衣,斜風細雨不須歸。」錢鏐要漁民進貢的就是桃花流水的鱖魚,其他魚不可。
  當時錢塘縣縣令詩人羅隱看到百姓深受使宅魚之苦,想勸諫又苦於沒有機會。一次吳王召見羅隱與其吟詩唱和,席間羅隱看見一幅畫,畫中是姜太公直鉤釣魚的故事,靈機一動當場占一絕「呂望當年展廟漠,直鉤釣國更如何。若叫生在西湖上,也是須供使宅魚」。吳王聽罷,開懷大笑道,你用心良苦,令朕感動。連姜太公都怕納稅於魚,看來朕得把這個魚稅免了。
  時間一晃,到了大清朝,這次對房子徵稅的是聖祖爺康熙帝。平定三藩時候國庫空虛,康熙爺細查史書,毅然決定向前輩學習,徵收房稅。下詔說:「不論內房多寡,惟計門面間架,每間稅銀二錢,一年即止。」意思就是說,不論您有多少房,只對其中的門面房計征,按門面房間數,每間二錢銀子。 另外聖諭上說得明白:「一年即止。」意思是只征這一年,以後不會再征。也是房稅這個東西不同於農業稅,總不能一年來兩茬兒。
  可是聖諭這玩意兒往往不靠譜。康熙在1676年征過「房稅」之後,又在1681年下詔:「以國用不給,再征房稅一年。」為了顯示他的愛民之心,他添了幾項優惠政策:「蠲免村落草房及在鎮僻巷鰥寡孤獨所居一間門面房屋。」就是說農村草房、偏僻街巷、寡婦光棍以及無子女家庭等,報稅時可以少算一間。問題是他把稅率調高了,原來每間二錢,這回每間四錢,翻了一番。
  事實上,百姓們實繳的遠比康熙規定的更多。在康熙聖諭中,只讓收「房稅」,而地方官執行的時候,除將門面房計稅外,還創造性地開徵了「廊鈔」和「棚租」。 最後,房稅稀稀拉拉地徵收沒有停過,直到乾隆帝時候才算暫停。
  到了民國期間,政令不一,房捐徵收相當混亂。有著國際背景的英國領事許立德粉墨登場了。英國駐成都領事許立德,是個地道的中國通,能說一口流利的北京話,此人對民國官僚體系有相當深的「理解」。曾經在成都經商,因不交房捐,貨物被扣,就搬著被褥到警廳耍賴,要挾說,不給貨,就絕不離開,得手。後來英國領事館一看,此人可以重用,便派遣許立德到南京英國領事館工作,處理與中央政府相關事宜。民國二十年,南京下關和記洋行以奉英領事通知為由,拒絕繳納房捐,說白了就是我給了英國領事館保護費,就不交房租了。南京市領導不同意。於是,英國領事許立德和南京市長劉紀文,開始了拉鋸戰,多次交涉後,許立德又一次成功了,房捐最終「懸而未決」。
  總體而言,民國期間房捐已經成為了一個普遍徵收的稅種。雖然名目叫法有所不同,但特點大致一致:「徵收漫無標準,弊端叢生,捐戶任意征免,捐額多寡無定。」直到1941年,宋子文鑒於「貪婪之風,於今尤盛」,才出台了《房捐徵收通則》。然而該《通則》自始至終就沒通過,各地徵收仍然是漫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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