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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金錢糾紛變擄人勒贖600萬 雲林警新竹救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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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9 08:09: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聯合新聞網2018年11月9日 上午7:03
林姓男子等人四天前在雲林縣押走洪姓及林姓男子,綑綁關在新竹市租住處,向林男的雙胞胎哥哥勒贖六百萬元;警方前天凌晨攻堅救出兩肉票,逮捕林等八人。林辯稱與被害人有債務糾紛,檢方訊後依涉犯擄人勒贖等罪嫌聲押林、蘇姓女友及蔡姓男子獲准。

雲林警方調查,主嫌林姓男子(四十歲)及蘇姓女友(卅八歲)與被害人洪姓男子及林姓雙胞胎兄弟是舊識,洪及雙胞胎兄弟上月間一起到新竹市遊玩,林及蘇女見洪等人沒錢,曾以每次數千元不等的金額給對方花用;林認為是「借貸」關係,但洪及雙胞胎兄弟認定是「贈送」。

林因向洪及雙胞胎兄弟索回出借的金錢不成,本月五日凌晨與蘇女及蔡姓男子(卅四歲)等人,駕車到雲林縣斗六市雙胞胎兄弟住處,當時洪及雙胞胎的弟弟在場。一夥人毆打兩名被害人後,強押到新竹市東區明湖路租住處,接著向雙胞胎的哥哥勒贖六百萬元,揚言不給錢就把人帶到山上活埋。

警方據報後,調閱沿線監視畫面,前天凌晨到新竹市攻堅,安全救出兩名被害人。當場查獲林、蘇女、蔡及五名友人,搜出開山刀、電擊棒、球棒、束帶、眼罩、塑膠籐條等證物。林等人都否認綁票,被害人則指證當初是林、蘇女及蔡押人。

警方詢後將林等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擄人勒贖罪嫌移送法辦,檢方以有串證、逃亡之虞聲押禁見林、蘇女及蔡獲准,另五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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