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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西門豹比孔聖人技高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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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7 20:08: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孔子一句「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的讚美,把西周的制度推崇到極點,於是日後的追述三代都可以拿周為模本了,因為周是前二代夏、商的發展的結果即「周監於二代」的結果。其實周的制度遠非如道德。其一,是它的武力征伐性格更甚於前代;其二,它的意識形態宣傳內外有別,表現出了更高的欺騙性,為中國此後歷代統治者在意識形態上「玩花活」開了先河,也就是說強權集團總是習慣於說一套、做一套。
  周的武力征伐性格從滅殷開始大為伸張,隨後-踏平不服從新主的奄國,再征南土、伐獫狁,是一路殺下來的。歷史資料表明,「周之克殷,滅國五十」,而殷人建國之初所征伐的「不過韋、顧、昆吾;且豕韋之後,仍為商伯;昆吾雖亡,而已姓之之國,仍存於商、周之世。」根據這些史料,清末大學問家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稱:「故夏、周之劇烈矣。」
  歌頌武王克商的《大武》舞曲表演,更說明周對武力的崇拜即用宏大的藝術表現形式來抽像或復現武力業績,描述周的軍事力量與殷的軍事力量大決戰的過程。整個表演分為六個環節,淋漓盡致地表現了周的武力威風。
  第一場表演武王率大軍北征,用《周頌》中的<我將>為歌辭:「我天天謀求平定四方,早晚不懈,敬畏上天賦予我的這種責任。
  第二場表演武王克商,用《周頌》中的<武>為歌辭:「武王繼承文王的事業,戰勝殷商,遏止商紂殘害人民,大成其功。」
  第三場表演武王征伐南國,用《周頌》中的<賚>為歌辭:「普天同慶,我的征伐是求太平,讓天下聽從周的命令。」
  第四場表演是武王使周朝天平基本穩定,用《周頌》的<般>為歌辭:「周朝的疆域已經廣大,高山大河壯觀非常;各方伯酋敬答武王,服從命令。」
  第五場表演武王派出周、召二公指揮戰役,用《周頌》的<酌>為歌辭:「我軍陣容威嚴,將獲大勝,我把王師交付二公指揮。將士都會聽從你們的指揮,出色地表現自己的英勇。」
  第六場表演武王勝利回朝,用《周頌》的<恆>為歌辭:「武王平定了四方,保衛了國土,安定了周室,從而使萬邦和協,屢有豐年。」
  為了震懾殷商舊人和彰顯武功的作用,周王把獻俘的政治意義擴展到極大化並固定為既定程度。最有宣傳效力的兩個環節是殺一批重要的俘虜和把最重要的敵軍首領的頭掛在戰旗上。後者是以紂王之頭和他的兩個妻子的頭為「馘」(祭品)的。當時的場面是武王主持獻祭典禮,姜尚扛著掛有紂王頭白旗、掛著紂王二妻頭的赤旗進入廟中,報告獻上的「馘」的名稱;隨後,次重量級的敵首(與旗)一同進廟,逐漸形成盛會之狀。
  為了讓殷商舊族放棄對往日榮耀的留戀以及由此而生反叛之心,周的意識形態宣傳便強化對他們的三點宣傳。《逸周書·商誓解》記載此三點分別為:
  一周國雖小,之所以克商是出自天命,紂王違反湯的傳統政策才導致今天革命;二,殷商貴族與紂不同,後者乃獨夫民賊,前者只要聽命於周則可安居樂業;三,不要不敬天命和周命,否則會遭刑(殺)罰。
  一派強者的威風,既便恩中亦帶威脅,哪有什麼道德之感。當然孔子所歌頌的是周代既定的制度,也就是說逐漸向道德化漸進了的制度,特別是周公輔助成王以來確立的秩序與創造的繁榮。然而周的「道德話語」也出了大問題,它的意識形態是「兩乎皮」的,甚至是掛羊頭、賣狗肉。
  《尚書·周書》之<大誥說>:「天命不僭… …」,而在<康誥>中則說:「天命不於常」。前者是對殷商舊族和各個封國及百姓說的,一句話:「你休想取代我,周之坐江山乃天命。」後者是對內部人即宗室和當政貴族說的,告誡他們:「老天有他的道德評判,搞不好,他會找人替代我們。」
  孔子並不在乎這個悖論現象,他看到的是周制的八百年續存,即最後功利效果。這個悖論也造就了中國政治中迷信國家暴力的性格,當「說一套、做一套」的意識形態不起作用時候,強權集團更相信鎮壓的作用,結果暴力愈甚,亡之愈速。秦與隋的興勃亡忽典型地說明了這一點,為什麼兩個統一且強大的王朝(並具有完備的法律體系)存之不久?有人說是選擇接班人的問題。而在「接班人」問題往下再看是什麼呢?往往是在「說一套、做一套」方面表演的最好的人更具獲取最高權力的可能,相反地較差的表演或易於直率發表意見或者掩飾不足的人則與最高權力漸行漸遠,終至被邊緣化。
  從歷史初期的政治性格,漸次沉澱成文化性格,對政治家個人的品格乃至對全民性格的熏陶則成必然之事。所以,百姓中間又形成了一套「只做過頭事,不說過頭話」的世俗邏輯規則。之於民,非順民,即奴隸;非奴隸,即暴民。後世史學家雖把儒法兩家分為涇渭,但是此兩家在方法論上又如此相近,漸使中國傳統政治中的「外儒內法」形成給定本質。
  呂不韋晚於孔子約二百五十年,作為大思想家和編輯專家在《呂氏春秋》中也肆意編造了一個政治神話。在<慎大覽(卷)·慎大>篇中說:「武王勝殷,入殷,未下輿,命封黃帝之後於鑄,封帝堯之後於黎,封舜帝之後於陳。下輿,命封夏後之後於杞,立成湯之後於宋以奉桑林。武王乃恐懼,太息流涕,命周公待殷之遺老,而問殷亡之故,又問眾之所說、民之所欲。」
  很顯然,他又一次極度美化了周制,與孔子異曲同工。完全忽略了《大武》的崇武含義,完全忽略了獻俘的炫耀含義,更不知「三點訓誡」的威懾含義。霍管蔡與武庚的叛亂史實,粉碎了呂氏的說法。其粉碎意義並不在叛亂本身,而是霍管蔡三叔對殷之遺民武力監督的真實含義。
  秦的統一更為「呂不韋神話」的破產添了註解。儘管秦贏政逼死了呂不韋,但他的思想與方法論還是受重用的,所謂殺其人而用其法也。可是在移周鼎滅六國之後,他並沒按慎大的戲路(原則)去表演(執行),而是把六國的財富與宮女全聚於咸陽,就不用說「恐懼」、「太息流涕」之類的了。有的只是興奮,興奮得手舞足蹈。
  孔子對周家這套「兩乎皮」的制度義無反顧地吹捧,自有他的解釋,在《論語·泰伯》中,他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此,便比「說一套、做一套」更進了一步。對於老百姓的宣傳,不見得有什麼效果,所以只有讓他們按著你的命令去執行就是了,不必讓他們知道這是為什麼。並且,最好的政治情景就是「庶民不議」,人民只有低著頭聽權力層的召呼、支使,而不發表不同的意見,最終導致了拿人不當人的結果:在上者為牧羊人,在下者是羊(被牧者);在上者是父母(官),在下者是兒女(民)。
  要使達成這麼個高度一致的狀態,實非易事。宣傳不起作用,就要用手段即以詐術蒙蔽,而製造蒙蔽的手段是虐殺,或者直白地說:「用一種蒙蔽對付另一種蒙蔽,用一種虐殺對付另一種虐殺。」西門豹在實踐「民可與樂成,未可與慮始」的政治原則是,就充分地使用了以上方法。
  魏文侯在位時,西門豹經翟璜推薦去當鄴城令(今河北臨漳縣)。到任後,他走訪民眾,了解他們最關注的問題。上歲數的老人說:「這個地方有個為河神送新娘子的習俗,致百姓貧苦。」西門豹進一步詢問,老者說:「掌鄉間教化的三老還有廷掾每年定例收錢,數量達好幾百萬,但只用其中二三十萬用於為河神辦喜事,其餘絕大部分就與神職人員分了。神職人員要看到草民百姓誰家女兒長得好看,就以給河神相親為名,指定下來,經過洗禮齋戒後,就放在專用的大床上送給河神。結果是女孩子在床上漂浮幾十里後,就沉入河中。人們怕極了,女兒稍好看一點,就怕被訂親給河神,所以城中逃亡的人多,顯得空蕩。再說,給河神送新娘子,也沒擋了發生水災。」
  西門豹明白了就裡,對老人說:「再送親時,你老人家告訴我一聲,我也來參加」。
  果然送親時,西門豹到場。有社會地位的人也差不多全到了,看熱鬧的人民有三二千人。西門豹說:「把給河神的新娘子帶過來,我看看。」他裝模做樣地看了一番,說:「這個女子太醜,煩大巫去告訴河伯,改日送好的!」
  於是,西門豹的屬吏抱起一個年老巫婆就投到河中去。過了一會兒,他說:「老太太坐得太久了,讓弟子催催。」把一個年輕的女巫又投到河中。這樣共扔進三個弟子。又等了一會子,西門豹說:「看來得煩三老去看一下。」結果把三老也扔進河中。
  西門豹裝作十分嚴謹之狀,敬等回音。過了好大一會子,他轉身請廷掾與當地大戶,讓他們去個人催一下。他們早被西門豹往河西投人的舉動嚇壞了,一聽這話,敢緊給西門豹叩頭,直到頭破血流,面色如灰。西門豹說:「起來吧,別叩頭了,看來河神好客,我們就全回家等吧!」無論鄴城官吏還是百姓都大為驚恐,從此後再也沒人說給河神娶親的事了!
  西門豹隨後實施開十二渠的水利政策,河水灌溉民田,莊稼大豐收。起初老百姓嫌開渠的活兒累,不願幹,但西門豹還是強迫他們幹下去。他說:「百姓可以與你共享成果,但不願與你共起計劃,今天父老子弟雖然認為我苦了他們,百年後必思念我的好處!」
  西門豹治鄴的故事膾炙人口,也成了歷代敢放開手腳做事的官員的歷史心理依托,所謂「凡事不求皆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是也。什麼叫無愧於心?很難界定。比方說:我被迫給上司去送錢,這事兒在老百姓看來不對;但我的上司還得給他的上司送,這就是社會風氣,我心裡無愧。老百姓們不理解我的難處,那是因為他們目光短淺。孔夫子不是說嗎:「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西門豹不是說嗎:「民可與樂成,不可與慮始」。中國的英雄主義與民粹主義的聯姻概由此而始。
  西門豹治鄴的故事是《史記·滑稽列傳》的一個附錄,由《史記》的另一位作者(也是續補者)褚少孫先生補寫。褚少孫的知識修養比司馬遷要高,是西漢末年元、成帝間的博士。他替司馬遷補了《史記》的殘缺,補記的有《武帝紀》、《三王世家》、《滑稽列傳》三篇,使該三篇趨於完整。褚少孫補做<滑稽列傳·西門豹治鄴>的目的是:「可以覽觀揚意,以示後世好事者讀之,以游心駭耳… …」簡言之,他寫的是讓人震驚的故事,而絕非宣傳西門豹的蒙蔽與虐殺的傾向即西門豹主義。
  「滑稽」二字本指古時的一種酒器(「滑」本音為「骨」),能不斷地往外流酒,後人則引伸比喻能言善辯、行事機敏的人,有使不完的鬼點子。為什麼後世一定把西門豹主義奉為英雄主義呢?概因西門豹消除「河伯娶婦」的陋俗後,還開立鑿了十二渠,引河水灌溉民田,農業收成大增。
  勝王敗寇,這是中華文化的鐵律!倘使十二渠不成(歷史上發生過開發水利失敗的事),他的名聲就會是另外一種說法。習慣的道德粗線條,會簡地衡量一切的!但是在褚少孫先生看來,無論西門豹之於後事的功勞多麼大,他做的事仍是「游心駭耳」,讓人聞所未聞!
  滑稽,僅是「滑稽」二字能概括西門豹主義就太輕鬆了。它飽含著蒙蔽與虐殺的血腥,包含著在上者任意使用權威的自由,沉澱成於「懲罰過度」的文化習性。
  北宋時期,還有人上演過類似的歷史鬧劇。不過,那裡殺的是一個人(一個揩公家油的小吏),故事也遠沒西門豹治鄴更滑稽,很莊重,但同樣「游心駭耳」,讓人再次體會到「蒙蔽與虐殺」的深刻內在關係。
  西門豹創立的虐殺傳統在此後的中國歷史上屢有表現,官方強勢使那些借法律以逞智慧的人能夠隨意使用量刑幅度和按自己的意願呈虐殺之變態心理。從這點上看,虐殺又是精神病政治的一個突出特點,它與有心理疾病的皇帝屢存於中國歷史這一事實相互映照。
  東漢順帝劉保時代,黃昌因敢於法外殺人,被稱為「神明」,而他成為「神明」的背景就是皇帝劉保是在驚恐萬狀的政變中被推上台的,而在他執政時,有名的外戚梁冀的勢力已經形成。整個國家一片暴戾之氣。黃昌的暴戾經由一個小小的盜竊案,爆發出來。黃任宛令時,有人偷了他的車蓋,他沒有吱聲,暗中觀察;經暗訪,得知了是手下負責治安的賊曹(相當於公安局長)偷的。於是派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搗賊曹家,拿獲贓物,殺了曹全家。由於他殺人狠毒,百姓大戰懼,皆稱神明。
  東漢襲西漢法律體系,授予長吏(行政區域的一把手)有專殺的權力,但很少有人使用。黃昌如此專殺,連後人如宋代刑法學專家鄭克都認為收其家,一時殺戮,則殘酷已甚矣。殘酷是這類法外施法者的習性,黃昌的愛好就是「政尚嚴猛,好發伏奸」。更為嚴重的是,他有嚴重的抑鬱症,總懷疑別人瞧不起自己或看自己的笑話兒。他在後來一個地方當縣官時,有一家姓彭的富豪,臨著縣衙蓋了一處高樓。每當黃昌從縣政府出來時,彭家的婦女們就由高處往下觀看。這大大傷了黃昌的自尊心,找了個理由把彭姓富豪抓了起來,判處了死刑。
  如此殘酷,就不能用「游心駭耳」四個字來概括了。鄭克雖然對黃昌的歹毒有所批評,但對與自己同為北宋的張詠「一錢誅吏」的殘酷卻隻字不提反而大力讚揚張詠第二次斬吏的決斷力。
  北宋太平興國間(976~983年),鄂州崇陽縣(今湖北崇陽縣)知縣張詠某日見一小吏從庫房中匆忙出來,頭髮上掛了一個銅錢。張詠喝問錢的來源,小吏從容回答:「拿的庫裡的,怎麼樣!」。張詠本以為他幹這種事會膽小,沒想到還理直氣壯。張詠變了臉,下令打小吏板子。小吏也氣急了:「一個小錢算什麼,你能打我,卻不能殺我。」語氣飽含挑釁與威脅。張詠也氣急敗壞,提起筆寫了一個判詞:「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斬!」拿刀在手,砍下小吏的人頭。
  張詠知道這個殺人是不合法亦不合程序,所以向上級寫了「申府自劾」(自己揭發自己)的報告。結果是,不但沒受處分,反而日見陞遷。皇帝趙光義(已改名趙炅)很賞識他的肅貪行為,一直讓他當到樞密直學士(總參謀長)、兼掌三班院(組織部長)。到真宗朝時,他仍身居要職。
  在發生了「一錢誅吏」的事件並受到皇帝的肯定後,張詠於十幾年後再行越法殺人之舉,並且也很奏效。淳化五年(995),他以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本職兼西川路(治所亦在成都)同捉賊招安使期間,消滅的李順、王小波主力,李王餘部尚有活力,但官軍有所懈怠。其中有一個軍吏犯了輕微過錯,張詠下令決杖(打軍棍)處置。沒想到小吏不服,極力申辯。張便有心用「一錢誅吏」的辦法處置小吏,便語激小吏:「莫非你想吃一劍?」小吏高叫:「決杖不得,吃劍則得」向張反叫板。張見小吏上套兒,下令拉出去,斬首。其餘軍吏都嚇壞了,面面相覷… …
  相比兩次越法殺人,第二次還有些道理,可稱為:實行緊急狀態法下的非常措施。以現代法律程序來判論一千多年前的案例,當然很牽強。而問題是,撇開程序法不論,僅從文化積澱角度來論,這無疑是在鼓勵為官者可以使用超越法律的手法來達到政績目的。比方說,儘管我僱傭黑社會對付拆遷中的「釘子戶」,不管衝突如何,只要我建成了漂亮的高樓大廈、花園廣場,什麼程序、什麼法制,都得服從政績。所以西門豹主義與張詠主義仍是今天依法行政的一個巨大的文化障礙,與張詠之肅貪形成明顯對比的是,宋初的高級國策竟然鼓勵貪污。貪污也成為位高權重的大臣的自保手段,比如趙普力以經濟上的不廉潔表明自己無政治野心。張詠反以一個小吏的人頭來表明自己肅貪的決心。
  清朝時,鼓勵貪污仍然是皇帝收攏重臣的一個辦法。乾隆操此術尤精,只看他放縱李侍堯就明白了。李侍堯出身貴族世家,漢軍鑲黃旗人,其四世祖李永芳是清朝的開國元勳,其父當過戶部尚書。他以有才而聞名官場:一是識人、用人準確,部下為之爭光;二是評論時政,切中要害。因為這二項,乾隆皇帝稱之為「天下奇才」。但他也是個人格分裂型的巨貪。任雲貴總督時,盡賣官之能事,下級知府無不以行賄而得職。當地有治鑄場,許多縣官兼任最高管理者(廠員)。有時又專任此職,原任暫空。有一廠員任滿,要求調回本職,李侍堯向這位縣級官員一次要了八千兩銀子。
  李侍堯辦案也多施巧奪之計,如案中寫明贓物六百兩黃金,李侍堯大筆一揮改為六十兩。結了案,五百四十兩黃金就成了他自己的了。為穩定自己的位置,他還百般回護自己的下級,如在先後在兩廣總督任上包庇總兵李星垣。
  李侍堯終於因貪瀆而犯罪,由於涉案面廣、數額巨大,大大震驚了乾隆皇帝,感歎道:「今李侍堯既有此等敗露之案,天下督撫又何能讓朕深信乎?」因此在乾隆四十五年判了李侍堯死刑,等秋後處決。但是乾隆經多方權衡,決心釋放李侍堯,讓他赴任陝甘總督,稍後又轉任閩浙總督。乾隆寬貸並重用他的原因有三:
   其一,李侍堯祖上為清家開國功臣,不宜對功臣之後採取過重的懲罰,否則被認為無恩;
   其二,李侍堯勤干有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其三,若以罪身免刑,遇國家緊急之時,他會效死力,這叫「收買人心」。
  果然,李侍堯在轉任閩浙總督後,對台灣「亂民」林文爽武裝暴動事件進行了血腥的鎮壓。由於這一功績,李待堯被乾隆皇帝賜「襲伯爵」,並在台灣建了生祠,再入二十功臣表,圖像掛入紫光閣。
  台灣民變直接原因是台灣總兵柴大紀、知府孫景燧一批貪官任貪贖、剝奪人民所致,間接的原因是他包庇柴孫二人所致。為了保住自己,他與前來督軍的協辦大學士福安康推出柴大紀,以柴大紀聲名狼藉、縱兵激變為名,將柴大紀處棄市之刑,以謝台灣人民,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島內緊張局勢。可見,貪官也善使蒙蔽與虐殺之術!此時,孫景燧已被「亂民」打死,否則他的頭也會被李侍堯借來一用的。
  中國歷史有一個奇怪的回歸圈:歷代政府都高喊反貪,但最終又皆因腐敗而導致政治效率低下以致於亡國。究其原因的三:
   其一,官僚集團之間的互保;
   其二,皇帝循情用人;
   三是,官吏基數龐大,重祿養廉不起作用。
  其中第二項尤為重要,使腐敗成為一個「包庇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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