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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為吃牢飯頻行竊 感謝法官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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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07:45: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時電子報2018年5月28日 上午5:50
63歲陳姓老翁為醫病欠債,流浪到雲林躲債成街友,為吃免錢飯,去年3月故意多次偷竊,如願被關到11月,出獄後三餐不繼,他想重溫得以溫飽的牢獄生活,26日故技重施偷超商自首被釋回,不死心27日再偷終被收押,還向法官道謝。

「雖然籠仔裡沒自由,可是有吃、有喝、有住,不必吹風曬日,比住在自己家擱卡舒適!」設籍屏東的陳翁說,反正他老了,渾身是病,沒人照顧,住哪裡都一樣,能住監獄是最舒服的,所以一定要偷到法官把他關起來。

警方調查,陳翁有多次竊盜前科,26日晚間在虎尾某超商偷泡麵後,帶贓物到虎尾派出所自首,移送雲林地檢署後,檢察官將他釋回。陳不甘心,27日再去同家超商偷泡麵、洗髮精、刮鬍刀,不但不逃,還要求店員報警來抓,讓店員很傻眼。

警方指出,陳翁為吃免錢飯,去年3月就多次到超商行竊,被關到11月獲釋,出獄後居無定所,沒錢生活,年齡未達65歲又無法領老人津貼,只好以工寮空屋為家,或偷或撿人吃剩的東西吃。

「阿伯,怎麼又是你!」警方看到陳翁訝異又無奈,警訊後再次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陳翁再三拜託檢察官及法官把他關起來,法官最後以有再犯之虞裁定收押。他欣喜若狂,一再向法官謝謝,強調再進不了監獄,恐怕要餓死街頭。

陳翁說,他的目的是想住監獄,並不是真要偷黃金、金表、寶石等高價值的東西,所以都選擇超商行竊,希望店家不要損失太多,否則良心也過意不去。
發表於 2018-5-28 13:38:10 | 顯示全部樓層
免錢飯不是早就被修掉了?
怎麼還有人用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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