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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高職男戀國三女 嘿咻被判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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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8 06:53: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18日 上午5:50
柯姓男高職生去年對到校參訪國三女學生有好感,上臉書搜尋,並網交1個月,成為男女朋友,少女母親今年2月發現女兒交友複雜,追問得知和柯男上摩鐵發生關係氣得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結,柯雖和未成年少女嘿咻,但無違背她意願,判柯5月徒刑。
17歲柯男就讀南部某商職,去年11月底負責接待到校參訪的國三生,因對這位國三女學生有好感,得知名字後搜尋臉書,找到對方個人網頁,發送訊息和少女聊天,雙方進而成為男女朋友。
少女和柯男網交,曾告知只有15歲,柯男竟被情慾沖昏頭,今年跨年帶少女上摩鐵,在沒有違反少女意願下發生關係;少女母親驚覺女兒行為異常,且交友狀況複雜,追問知道交男友,還曾有過性行為,憤而報案提告。
少女母親認為,柯男明知女兒只有15歲,怎能欺騙上床;柯男坦承犯罪,當庭向少女的雙親道歉,且願與對方和解,不過,雙方在賠償金方面無法達成共識,迄今仍未和解。
發表於 2016-8-18 11:24:21 | 顯示全部樓層
“發現女兒交友複雜”
自己教養的女兒變成國中爛妹,為了遮羞而告對方,這可以理解,可是
只怕要告的人太多,會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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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8 14:15:03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版大無私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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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8 22:08:00 | 顯示全部樓層
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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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8 23:28:33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人的想法越來越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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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9 23:12:08 | 顯示全部樓層
17歲一樣未成年,不會互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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