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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告黃及三立違反《選罷法》 李慶華痛斥黃國昌是「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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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8 10:24: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立委候選人李慶華7日到士林地檢署遞狀控告同選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等人,影射他要花6000多萬在選區買2萬多票,違反《選罷法》和加重誹謗罪。(張鎧乙攝)

國民黨新北市立委候選人李慶華昨至士林地檢署控告時代力量黃國昌、黃的律師鄭深元、三立電視台與白姓記者違反《選罷法》,散布不實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李痛斥黃是「亂神」,影射他花6000多萬元買2萬多票,自己沒那麼多錢,更沒有那麼有錢的「岳父」,是不是有人「做賊的喊抓賊」。

被散布謠言影射買票

李慶華昨日上午至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黃國昌違反《選罷法》,散布不實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他並說,「黃國昌是暴力亂神」、「一定會告到底」。

李慶華說,他沒有那麼有錢的「岳父」,但前天三立晚間新聞報導中,黃國昌先說:「花錢買票的人,背後如果沒有系統的財源支持的話,不可能去做這樣的事情。」接著換成白姓記者口白「選區內有兩個系統進行買票,地方黑勢力專買金山、萬里,里長聯誼會負責瑞芳,全部現金交易,一票3000元」,配上字卡及李慶華的照片,依上一次得票數推算賄選金額至少要砸6000萬元,才能能夠買2萬票

李諷沒那麼有錢的岳父

李慶華認為,黃國昌在5日「哩奧步,哇就驚」記者會,已經很「明白的」指他涉及賄選,他說:「黃國昌根本就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兩面人」,是不是有人「做賊的喊抓賊」。李的律師李巾幞說,控告三立、記者是希望他們能提出訪問資料,釐清究竟是誰主導議題

對此,黃國昌昨天回應表示,並未點名、指控任何的特定對象涉及賄選,「不知道為何有人對號入座?」

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108000394-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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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要選舉的人來說
以訟止謗,成了自保的手段

雖然在選後,未必會告得贏
不過這也是以此跟選民證明的手段

畢竟選舉越近,含沙射影、你沒講沒錯,可是你搭配、舉例
難道不是在指涉嗎?

三立之前搭配所謂「網路名人」,一起散布不實資訊情事
更讓人印象大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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