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5-3-9 09:38:45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以前唸書上公民教育提到憲法中土地房屋交易有一條所謂的漲價歸公
就是如果買與賣有多出來的差價這部分是要歸屬於政府的
為甚麼會有這條規定(其基礎在於土地房屋價格會漲立基於政府周邊開發政策)
但以往這部分政府沒有確實做土地房屋交易實價登記
課稅的基準都是以公告地價與房屋公告現值來課增土地稅房屋稅或是交易所得稅與增值稅(全台灣都一樣)
如有增值的部分就是歸公
之前推動的豪宅稅又或是前年推動房屋土地交易實價課稅,有一部分投資客趕在實價登錄課稅前出脫手中部分房產
就是要避過那波高額的差價課稅
就是說如果以實價登錄前的台北信義區豪宅億來億去的
但登錄前的政府課稅公告值可能連10分之1不到(如不在實價課稅前出脫恐被課徵10倍以上高額報酬的增值稅)
(之前財政部在研擬推動自有屋土地房屋稅兩稅合一時並希望推動自有屋實價課稅就有提到了,全台灣土地房屋公告值與現值平均相差約20倍)
請注意財政部說的是全台灣的平均值比實價低~~價差約20倍,而不是僅只台北豪宅的平均值
有自有房屋者回家看看家中的土地稅與房屋稅單就知道家中房屋公告值是多少與實際價格差多少了~
如果這麼打房課稅一般家庭自有自住房屋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地價稅,都要提高10倍到20倍~哈哈
至於那些買豪宅的為何會說柯P把美河市豪宅?打成國民住宅要求賠償
買美河市的住戶買的是實價~以實價登錄與實價向銀行貸款(並不一定都是投資客),豪宅打成國民住宅價格,差價之大白痴都知道~
幾千萬的豪宅瞬間縮水成不到千萬的國宅價,這影響的不只房東的租金,也影響房屋本身的價值該區自住屋的行情
以美河市的造價與規格拿來當社會住宅,新店周邊的房屋造價規格不如美河市的,房價與租金大概都要全面洗牌
華人都喜歡買房子買土地.在於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也因為土地房屋相對的保值,跌價空間不大
所以中華民國憲法中也訂了因為政府政策做多房屋土地漲價要歸公,賺錢算政府的賠錢算購屋者的如非政府政策影響,只因本身缺錢急用低價求售也沒啥好說的
但如政府政策造成房屋土地價格暴跌人民財產的大量損失要求政府賠償也不算過分
新一代的人都希望房價能回到低點能買房,,但事實上是為何要在台北已經相當高價的地方追求低價購屋
違背市場經濟邏輯,過激打房的副作用最後會全面性的反擊在各個階層
台北的高房價很多都還有高額的銀行貸款,不要說下修到人人都能在台北買得起房子的國民住宅價
如普遍性的往下修5成,可能銀行要先倒不少,而銀行的錢大部分來自一般民眾的存款也有企業的存款與土地抵押貸款
就算中央有辦存保也救不了這麼多銀行因龐大虧損而倒閉
而我比較納悶的是美河市明明就座落在新北市的新店區中央路,如果土地是由政府釋出照說應該是新北市的,建照也應由新北市核定,只因捷運共構就由台北市分BOT案的利益?
新北市的新店區土地何時變成台北市的?
另外就是熊北北提到的以前的台鐵舊宿舍以低於市場行情出租怎沒人抗議
第一台鐵舊宿舍不是豪宅
第二也沒有以豪宅價格賣給其他住戶
沒有台鐵豪宅宿舍住戶利益減損的問題
以目前現實來評估這類聯開宅
或是定義為豪宅的房屋除了本身價格與建材高價外
安全管理設備系統上也比一般的社會住宅高很多
因此維持居住環境品質公共設施維護的管理費也會相當的高
以新店美河市的價格來看每坪大樓管理費查過之後是80元
公共設施管理費是使用者付費而怕房客積欠管理費不繳管理費大多是包含在租金裡面
如該區行情是20000元的房租,如果是租含公設50坪的房子,管理費4000元
其實就是真正房東收進口袋的房租是16000元~也不至於過分的不合理
甚至有些豪宅一個月的樓管費要1~20000元~比一般的房租還高
所以這類型的房子其實並不太適合當社會住宅,不合乎經濟效益
如果50坪扣30%公設,35坪內部實坪~租6800不僅是破壞市場行情
而真的是破壞性的出租價格,租金拿去付樓管費所剩無幾,房屋內部維修還要房東自己修~XD
所以不可能是一般3口4口之家所需要的坪數
如果10坪的房子扣掉公設只剩7坪就是間小套房租6800也不算多便宜~~~XDD
真正低收入戶大概也不會租這類的房子~~~~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5-3-9 14:47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