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041|回復: 6

[國事論談] 收押、起訴人數 國民黨雙冠王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11-29 23:25: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收押、起訴人數 國民黨雙冠王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昨天公布三合一選舉偵辦績效,截至一日為止,目前被收押及起訴各政黨中,國民黨居雙料冠軍,共收押廿三人、起訴十一人,民進黨籍已收押九人、二人被起訴。至於本報由各地檢署取得的候選人涉案狀況,總計國民黨候選人遭起訴、收押及交保共達十九人,無黨籍十人,民進黨則仍維持零人。

法務部指出,檢方偵辦縣市長選舉案件共一六七件,其中羈押二人(此為本週新增),列為賄選案件的選偵案十件(本週新增八件),選他案一五三件(本週增加廿七件),暴力案件中的選他案四件(本週新增一件)。

縣市議員選舉案件部分,賄選案件中的選偵案一○九件(本週新增六十二件),選他案一○○二件(本週新增二四二件),收押七十四人(本週新增三十九人),起訴十六件、三十九人(本週新增十三件、三十四人);其次,暴力案件中的選偵案十四件(本週新增五件),選他案四十五件(本週新增四件),收押一人,起訴五件、三人(本週新增一件、一人)。

鄉鎮市長選舉案件中,賄選案件部分,選偵案七十二件(本週新增三十二件),選他案五九四件(本週新增一一六件),收押廿人(本週新增十三人),起訴十八件、十八人;至於暴力案件部分,選偵案三件(本週新增二件),選他案十五件(本週新增一件),收押一人。

另外,依目前各政黨人士遭羈押、起訴情形統計,無黨籍人士收押、起訴各為十五人、二十二人,黨籍不明人士收押、起訴各為三十三人和三人。

法務部指出,選舉期間可能有人利用檢察機關打擊對手,故意提供虛偽情資或上演苦肉計,檢方應採「隔離訊問」和「測謊」雙重方式過濾,保持情資正確性,發布新聞也應慎重,以免影響選情。




http://mypaper.pchome.com.tw/hintaiwan/post/1320355495

-----------------------------------------------------------------------------------------------------------------------------
很多國民黨支持者認為國民黨比民進黨清廉
並以此自居
每每高喊著貪腐比無能更可怕
動不動拿扁案當作無能施政的焦點轉移目標
也讓阿扁有了扁維拉的綽號
但事實上國民黨真的清廉???
目前看來還真的滿難說的
貪心鬼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2-11-30 00:47:13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2-11-30 01:52: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貪心鬼 於 2012-11-30 00:47 發表
凡犯罪者
皆應不予以包庇開脫

貪墨民脂民膏的政治人物

更該給予嚴厲譴責批判

這是政黨
應該有的是非價值觀


同感
所以我對胡志強對顏清標案的態度很感冒
用公帑喝花酒被定罪竟然還幫他公然喊冤叫屈?
對這個判決很遺憾又是甚麼意思???
難怪金錢豹在台中能屹立不搖
難怪民眾對台中治安的印像一直不好
我看根本就是因為有市政府撐腰...
----------------------------------------------------------------------
拜訪張清堂 胡志強:對判決感到遺憾
http://tw.news.yahoo.com/%E6%8B% ... 6%BE-042714171.html
新頭殼newtalk 2012.11.29 謝莉慧/綜合報導
無黨籍立委顏清標與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因為貪汙罪昨天遭判刑定讞,並將喪失民代資格,未來也不得再參選。台中市長胡志強今(29)日上午到張清堂住家表達慰問。胡志強說,2人對地方有貢獻,也有民意的支持,對中市府也很支持,對於判決結果覺得「很遺憾」,也為2人叫屈。
顏清標與張清堂因為在擔任台中縣議會正副議長期間涉及以公帳喝花酒,2人被判徒刑3年6個月及褫奪公權3年,該判決震撼地方政壇。
胡志強在選舉期間,獲得顏清標與張清堂的大力支持,胡志強一早就到張清堂家中表達慰問,對於判決結果,覺得「很遺憾」。胡志強強調,2人都覺得委屈,因為當時不知道會犯法,但現在坦然面對司法。
至於顏清標將推派兒子顏寬恆接棒參加立委補選,胡志強說,他不便置喙。對於議長也需重新改選,他也稱自己不清楚,因為這是市議會的事,他也不便表示意見。

[ 本帖最後由 yaksa01 於 2012-11-30 02:21 編輯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1-30 02:23:1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用講 關到死 愧對國家和人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1-30 17:24:19 | 顯示全部樓層

貪官自古以來好像都抓不來,朱元璋時代的貪官,是要被處以剝皮

的極刑,但是貪官依然殺不完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1-30 19:59:4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還是覺得這一類的判決太寬鬆了
至少該把現有的刑責全部乘三
才會比較差不多一點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1 10:38:3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6# mesia 的帖子

其實不是乘不乘幾的問題
是只爆一件辦一件的問題
不清查 如果貪了百件才爆一件如林益世
那還不貪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3-1 06:19 , Processed in 0.16848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