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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9/today-p1.htm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上班時間利用監院大禮堂幫人證婚,不但引發輿論批評,監委私下談及此事也搖頭嘆氣,直呼「這個院長還要幫監察院惹多少麻煩?」還有監委受訪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監委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可依據憲法 調查違法失職的院長
王建煊公器私用引發爭議,趙榮耀、陳健民、吳豐山等多位監委昨天受訪均表示,這件事由院長協調行政單位承辦,監委事前不知情,不便評論。但不具名監委透露,監委私下談及此事,都認為這種行為「非常不妥當」;其中一名監委還反問,「你覺得呢?」,「正常人都不會認可這樣的行為吧!」直說連要幫王說話都很困難。
一名法界出身的監委更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明文規定, 監察院對於監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同樣適用憲法相關規定,「若有監委要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另有監委批評,王建煊根本是「假道學」,平常對監委、公務員要求很高,動不動就說「工作散漫就是對不起人民」;還說很多公務員月領九萬,但工作量只有二萬,形同詐欺,「那他自己一個月領十幾萬,又做多少事?」
王該做的不做 還想干預監委辦案
這名監委說,監察院長能做的事非常多,例如廉政署剛成立,法官法也剛通過,和監察院職權恐將有不少扞格之處,王身為院長,就應該和其他單位溝通協調,但王該做的都不做,還想干預監委辦案,甚至多次表示,不能和監委一起辦案「很寂寞」,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還有資深監委回憶,前院長王作榮雖然任期不長,但做了很多事,例如幫監院設立調查處、招考了七十幾位調查官協助辦案等;相較之下,王建煊除了把監察院搞成不倫不類的「愛心院」、「洗腳院」,拖累監察院形象外,根本毫無建樹。
監院是否考慮將王移送監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紀律委員會召委李復甸表示,紀律委員會審理案件有三個來源,一是院長交辦、二是院會或委員會移送、三是民眾檢舉;目前委員會還沒有接獲相關任務,尚無「理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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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見過那個國家法官亂判案,監察院長帶頭違法,這個國家叫中華民國,台灣人真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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