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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特別費的「歷史共業」除罪化;解套只做半套 基層恐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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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7 02: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轉述自中央社與中國時報5/4特稿,有關立法院會於3日,三讀通過「會計法」增訂第99條之1,將民國95年底前首長特別費除罪化。該條文,原訂4月29日完成三讀修法,因部份委員認為初審通過的版本,未兼顧基層,希望擴大除罪範圍;但執政黨團希望修法單純化,故院會仍依委員會初審通過版本,僅就首長特別費除罪化三讀。
過去以來,因各機關首長特別費,因費用報支、核銷等現行法令規定不足,歷經數十年的特別費報支及核銷都依循前例辦理,導致各機關核銷態樣多元、寬嚴不一。
透過此次三讀通過的會計法增訂第99條之1,可將以前各機關支用的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都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責任者,不罰。
立院修法完成「特別費除罪化」,確實讓上百名涉案政務官得以解套。但這次除罪化,只針對首長的「特別費」,對於民代、村里長的補助費、研究費、調查費、業務費等與特別費「相同性質、不同名稱」的費用,統統還是「有罪在身」;這不免令人擔憂,修法造成的不公平,將使基層從政者繼續深受選舉惡鬥之苦。
相關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4/4/2qwt4.html
發表於 2011-5-7 09:53:19 | 顯示全部樓層
國民黨的作為一向如此
為自己但是總不想公平總想自己獨享權與利
其他人? 去一邊涼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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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7 18: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就是陷害人家,自已可以解套,其他的不管 ?
國民黨一向如此,難怪選票慢慢的流失,如果可以
顧到基層的話,就不會讓人感覺有做半套的疑慮!

[ 本帖最後由 keanu 於 2011-5-7 18: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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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8 02:11:45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正該問是:這個該解套嗎?

明明一堆人犯了法,檢查官也在查了,

居然還可以這麼快的修法除罪化,

重點是還可以"朔及既往",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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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鬼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5-8 19:02:1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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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8 23:37:3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 貪心鬼 的帖子

指對國民黨有利是指國民黨只對某擁有多數的縣市長的特別費除罪
其他的席次與民進黨相若的其他同質費用就不在此列
用心計較正如貪心鬼所言 是一種短視近利的作法
否則怎會被無黨聯盟抵制
而此事更讓人看見國黨的格局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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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9 01:07: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5-7 18:16 發表
這個就是陷害人家,自已可以解套,其他的不管 ?
國民黨一向如此,難怪選票慢慢的流失,如果可以
顧到基層的話,就不會讓人感覺有做半套的疑慮!


選票會因此流失? 流給那個A錢的民進黨嗎?
當初打特別費打到自己的 不就是民進黨?
兩黨因比爛而被迫選擇的話 民進黨應該會落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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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9 15: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首長特別費制度的建立有其時空背景,如今除罪化應該是針對其「實質補貼」的所謂「歷史共業」。如果是以假的發票去報假帳應該要排除,那是犯了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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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1 19:01: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7# jhwu 的帖子

光國地方黨部就有百億可以被A那輪得到民進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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