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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政院責成兩會交涉 促大陸遣返詐騙台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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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4 12:38: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政院責成兩會交涉 促大陸遣返詐騙台嫌
更新日期:2011/02/04 01:07 鄭閔聲、李義�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李義�綜合報導】

針對菲律賓將十四名涉及跨國詐騙台灣民眾遣送大陸受審,行政院長吳敦義表達強烈不滿,他說,行政院支持外交部的嚴正抗議作法,未來將透過各種台菲交流管道採取應對措施。吳敦義並表示,已責成陸委會及海基會向大陸交涉,要求對岸遣返我國民眾,吳揆強調,唯有將嫌疑人由中國引渡回台,依法偵辦,「才是尊重兩岸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發展關係。」
吳敦義說,案發後,政府即透過駐菲代表及外交部向菲國駐台單位交涉,希望基於國際慣例將涉案台灣民眾移回台灣,但菲國居然不顧台菲友誼,未依國際慣例作業,外交部已正式抗議。
對於行政院處理方式,民進黨昨天發表聲明,批評外交部不但沒有積極的作為,還轉知法務部及陸委會與中國大陸聯繫協調,等於是將外交事件「兩岸化」,此舉將導致台灣主權流失。民進黨擔心,本案可能使各國未來面臨涉及與台灣相關的外交事務時,直接與中國接洽,讓台灣就此從國際舞台消失,呼籲馬政府檢討外交政策。
關於本案後續,外交部副發言人夏季昌表示,事件發生後外交部次長沈斯淳立即約見菲律賓駐台代理代表艾奎諾,艾奎諾對當面致歉,外交部將等候等候菲國進一步回應,再評估後續動作。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也指出,海基會與法務部已分別去函大陸,要求對岸根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務必將十四位台灣民眾移送回台灣。劉德勳說,這起跨境案件涉及台、中、菲三方,但我國對於台灣民眾有管轄權,堅持嫌疑人一定要送回台灣。
針對菲律賓政府前日將涉及跨國詐騙的十四名台灣籍嫌犯與十名中國籍嫌犯一併遣送交由大陸處理,海基會已根據陸委會、法務部的授權,緊急聯繫海協會促請大陸當局依據兩岸兩會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儘速將台籍嫌犯遣返送交我方審理。據了解,目前正值農曆春節,大陸公安、檢察、法院等主管部門都放假,將可能使得相關作業延緩。馬紹章說,截至昨晚,大陸海協仍未告知協調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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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主權意識  純粹就事論事
我說....台灣政府是什麼狀況?
台灣的漁民被日本抓走一聲不吭
不然就是草草抗議兩句就沒了
反而對這些詐騙集團特別積極

那些漁民不出海捕魚就會落得生計無著
幫他們大聲幾句積極處理是會死阿?
詐騙集團被遣送中國剛剛好而已啦

台灣對詐騙集團的處理態度是什麼?
關個兩年意思意思一下然後出獄逍遙一生
他們把別人害的家破人亡傾家蕩產阿!
那麼大聲抗議積極周旋是怎樣?

上聯"男人不壞 女人不愛"
下聯"百姓不爛 政府不睬"
橫批"可悲"
發表於 2011-2-4 13:49:51 | 顯示全部樓層
噗!!
這是哪國的就事論事?

將詐騙集團遣返.和漁民被日本扣押.
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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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4 16:12:42 | 顯示全部樓層
重點是處理態度吧
真正需要幫助的是誰阿?
是那些漁民還是那些詐騙集團?
有些漁民還是被"趕"進日本海域後被扣押
又有誰這樣高分貝的幫過他們
民進黨還是國民黨?
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誰阿?
是非不分!
對的人不幫
要幫錯的人

廣義的民主不是自由平等嗎?
這是哪裡來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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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4 21:26:52 | 顯示全部樓層
抗議幾聲表表態就好啦. 其實全都是某政黨, 借題發揮而已.

如果可以的話, 最好判幾年以上刑期的, 中華民國籍自動消失, 全送給對岸或第3國.

那台灣罪犯一定名列全球最低. 猜想到中國坐牢的恐懼, 應該不下鞭刑吧, 更別說永世不得回台, 最後在那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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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5 03:05:39 | 顯示全部樓層
唉,怎么连小小的菲律宾也在欺负咱们台湾郎?

抗议,怎么抗法?抗议有用的话,还要警察来干嘛。

此例子正好说明了:一切“菲台友好关系”都是浮云,抵不过正式中菲邦交关系。

台菲建交了吗?没有。那对谁去抗议?友好协会?让民间团体向菲律宾政府抗议?作用有多大?

促請大陸當局遣返,是求人帮忙还是啥?如果是求人,那态度就要好一点。关系搞好点。这是人伦常情。

反对两点:
一,反对全世界都在欺负台湾。
二,把全世界都在欺负台湾无限上纲。

千错万错,都是两岸分裂对抗敌视的造成错。前人种下恶因,后人承担恶果。此种尴尬,华人社会杯具,何时才是尽头?

[ 本帖最後由 james777 於 2011-2-5 03: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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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5 03:08:2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mesia 的帖子

請目前的國會最大黨提案修法將詐騙的罪責加深吧
相信這是目前台灣人民不分藍綠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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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5 14:59:14 | 顯示全部樓層
那種詐騙犯引渡回台幹嘛?政府花錢花人力在這種人身上?就讓他們在對岸關到老關到死吧,引渡回台關了2~3年又是一條詐騙好漢,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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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星辰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2-5 18:22:2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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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5 21:15:56 | 顯示全部樓層
反正台灣罪犯一向躲在大陸的
多幾個詐騙犯又沒差
順便看清楚根本沒92共識 兩岸簽甚麼引渡
合約都是不平等的
綠營因該感謝菲律賓 又可以嗆馬英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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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翼的天使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2-5 21:33:3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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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5 23:17:01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05/2/2lxrl.html

大陸的法律真是合我胃口阿
台灣好好參考一下吧
只有把好的學走壞的丟棄
國家以及社會才會進步
只要金額巨大一律無期徒刑
這幾個傢伙詐騙六億
我看無期徒刑是判定了
做錯事就該負責
好好學習一下負責吧
說句很難聽的話
家教不好怪誰阿?
不過也還好啦
最起碼可以跟閻羅王說
"我知道什麼是負責了"
這樣也算是不虛此生
我鄭重呼籲
反對用人民的血汗錢去養這群王八蛋
我們的稅金是要來建設國家幫助弱勢的
丟台灣的臉還要台灣救他
兩個字    "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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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7 11: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只有把好的學走壞的丟棄
國家以及社會才會進步...


    一切皆應依法行政,司法管轄權不能因為好人或壞人而混為一談。兩岸之間的關係或許特殊,為此而攪亂一池春水,顯得中國人智慧不夠,這也許才是那群有心人想看到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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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7 22:37:5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遣返啦!!!!!!!!!!!
把這種事塗上政治色彩,根本是在救詐騙

其實,國際間怎麼個慣例,怎麼個講法條,根本不想去研究
這個詐騙組織,受害對象九成是阿六仔
對岸的刑罰又比我們這邊重
讓他們去屠了詐騙才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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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8 07:47:08 | 顯示全部樓層
幹嘛把他們遣返回來呢
直接關在大陸,也不會浪費台灣人的納稅錢
他們又判的比台灣重,多關幾年,也少些人被詐騙集團搞的家財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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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8 15:30:47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我很不希望這些人回來台灣然後受到較輕的懲罰 可是我想政府一定得要把他們弄回來 她們是犯了大錯 可是她們是台灣人!!!!  如果只是為了讓她們得到報應而不讓他回國 那也未免太傷台灣的國格吧??

這一切都是在"一邊一國"的架構下 所衍生出來的 可是如果政府沒有強硬的對抗大陸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台灣屬於中國的" 如果這個不是政府的架構 那政府就是無能+吃軟飯 該推翻! 如果政府認為台灣是中國的 那就有為台灣人民的意願 那更該推翻! 馬英九, 你有什麼解釋?

台灣有誰可以出來領導? 有誰可以做總統阿?? 想了實在是非常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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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8 17:47: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pjb226 於 2011-2-8 15:30 發表
雖然我很不希望這些人回來台灣然後受到較輕的懲罰 可是我想政府一定得要把他們弄回來 她們是犯了大錯 可是她們是台灣人!!!!  如果只是為了讓她們得到報應而不讓他回國 那也未免太傷台灣的國格吧??

這一切都是在"一 ...


呵~ 不知道在美國被關的友達高層 有沒有誰用同樣的標準要求美國放人? 去年性侵台灣女生的尼加拉瓜補手 是要在台灣審還是要送回尼加拉瓜? 不要看到"中國"就起乩
另外台灣人在菲律賓騙大陸人的錢 這是犯了台灣還是非律賓那一條法? 被告原告會是誰?  受害者可以來台灣出庭做證? 台灣的檢察官要怎麼搜證? 台灣的檢察官要怎樣調菲律賓與大陸那邊的通聯記錄? 想起來就頭大 仔細想一想 根本就是意識型態做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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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8 18:26: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esia 於 2011-2-4 16:12 發表
重點是處理態度吧
真正需要幫助的是誰阿?
是那些漁民還是那些詐騙集團?
有些漁民還是被"趕"進日本海域後被扣押
又有誰這樣高分貝的幫過他們
民進黨還是國民黨?
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誰阿?
是非不分!
對的人不 ...

你又在搞笑了嗎?
一開始是誰將詐騙案件扯到漁民去.
現在又說是態度問題?
行政院沒有積極表現?

漁民問題和這主題有關?

兩岸聯手的詐騙集團.犯案有分國籍?
我是寧可讓大陸去重判這些人渣.
不然引渡回來吃台灣米.你會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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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8 22: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7# WLIFE 的帖子

看樣子我們想的是一樣的
只不過我比較希望大陸可以判死刑
不然就是別廢話直接來個無期徒刑
讓那群王八蛋永別回到台灣
再者......
政府這次講話幹麻那麼大聲
草草抗議兩句就可以閉嘴了阿
他們是詐騙集團成員ㄝ
還考慮取消菲籍留學生的獎金
是想要怎樣?一定要那群王八回來就對了?
怎麼不見他們這樣強迫日本把漁民放回來?
還是說送到中國的詐騙集團的是人
被押到日本的台灣漁民就不是人
這算是什麼樣的處理態度?
要不要請蜂大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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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9 00:28:00 | 顯示全部樓層
一群王八蛋在外犯了罪,严重丢了台湾人的脸。怎么还有人认为说要把他们接回台湾,为此还不惜得罪菲律宾。想护短吗?

别闹了。

别说是台湾郎,就连英国人,日本人在大陆犯了罪,一样要在大陆接受法律审判。应该枪毙的枪毙,应该坐牢的坐牢。即使大英帝国政府十次求情,大陆一样依法行政。

如果大陆这次会把人送回台湾,依据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那群人还是要被送回大陆去受审。那还有什么好争的?法律不是玩过家家。出手必被抓。

另,台湾的“外交部门”对犯罪份子的紧张程度,居然高于埃及侨民的救助回台的力度,才是让人大跌眼镜的地方。

现在多国免签了,如果你在国外旅行遇到意外情况,“外交部”不积极救你,反而让你自己出钱飞回来,或者坐老共的免费包机到北京,这才是要打“外交部”屁股的地方。

救侨民,为人民服务。救犯罪,使台湾成为罪犯的庇护天堂。自己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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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9 01:20:34 | 顯示全部樓層
讓老共去教育解放一下這些人其實也是不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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