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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學區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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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01:20: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 Plusbb 註冊名?
A:gh85003378
2. 真實年齡(未滿18歲請勿申請成人相關版區)?
A:28
3. 所在地區 及 自我介紹 (精簡)?
A:台北某個角落的一個平凡的上班族
3. 申請版區?
A:文學區
4. 每天在論壇上線時段和平均時間?
A:上線時間不固定因為工作要輪早晚班
   平均2-3小時不等
5. 申請成為版主的理由?
A:愛聊一堆大道理   
6. 是否得到現有版主的推薦(如有請列舉)?
A:姿霖
7. 是否曾任或現任其他論壇做版主或管理員?
A:否
8. 你將如何管理你所選擇的版區令人流旺盛 ?
A:與其它愛好文學區的網友互相分享讀後心得
9. 如何宣傳 PLusbb ?
A:盡量在其他社群推崇PLUS
姿霖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4-4 01:39:0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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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01:45: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h85003378 於 2010-4-4 01:20 發表

1. Plusbb 註冊名?
A:gh85003378
2. 真實年齡(未滿18歲請勿申請成人相關版區)?
A:28
3. 所在地區 及 自我介紹 (精簡)?
A:台北某個角落的一個平凡的上班族
3. 申請版區?
A:文學區
4. 每天在論壇上線時段 ...


建議您先到P1 在出來申請

雖然您有資霖大 支持

不過總要有成績先做出來

別人看到 才會出來幫您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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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4-4 02:07:14 | 顯示全部樓層
恩sorry
我把星雲幣做成金幣了
符合p1了
不好意思
我稿錯拉以為是申請板主
才要p1
一). 版主申請區申請資格︰
1. 申請者必須是P 1 或以上等級,亦即持有積分1,000分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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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4-4 02:15:4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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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霖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4-4 02:18: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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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4-4 02:19:4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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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霖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4-4 02:23:1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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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4-4 02:30: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牧羊人 於 2010-4-4 02:15 發表


下次請看清楚規則再來做申請

弄得大家心裡怪怪的

也害我誤以為是小白來鬧場

第一篇對您的言論如有不舒服的地方望請多包涵!

(等等我會去刪除)

不好意思

既然,現在條件符合了

也有姿霖的支 ...


我自己看錯規定
你不用掛懷
也感謝你的提醒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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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03:09:59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6. 是否得到現有版主的推薦(如有請列舉)?
A:姿霖[/quote]
這就足夠支持

之前的事就忘記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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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10:03:01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壇的秩序總是需要管理階層來維持

看到熱心的會員想要幫忙分擔版務,總是無限佩服

對於這種人,雖然我不是版主,但我還是要百分百支持

請閣下繼續保持熱情,為姿霖版主分憂解勞、為文學版開創新局面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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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10:18: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姿霖 於 2010-4-4 02:18 發表
牧羊人 我不會介意拉 你只是把你看到實際狀況的說出來啊
我還很感激呢
辛苦你囉~在此跟你說聲謝謝喔!

牧羊人可是好人呢~愛你呦

支持+1, 不過姿霖版大可別愛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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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10:52:30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1
光姿霖大推薦的就夠資格了
姿霖大~也要愛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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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11:34:27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安來報到了

支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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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0-4-4 12:59:4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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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16:17: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h85003378 於 2010-4-4 02:07 發表
恩sorry
我把星雲幣做成金幣了
符合p1了
不好意思
我稿錯拉以為是申請板主
才要p1
一). 版主申請區申請資格︰
1. 申請者必須是P 1 或以上等級,亦即持有積分1,000分或以上


黑阿...
這一條
我當初申請副版時也以為是申請版主才需要P1
申請副版就不用
因為從字面解釋的意思讓我conf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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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4 22:44:42 | 顯示全部樓層
申請成為副主及徵募副版主兩種方法︰

一). 版主申請區申請資格︰
1. 申請者必須是P 1 或以上等級,亦即持有積分1,000分或以上
2. 申請者必須註冊滿兩個月

二). 版主主動招募
1. 版主可於本區內自行發貼招募,必須詳列 # 版主及副版主規則

主動招募副版主的 "計分制" ︰
1  50分為會員最低申請副版主資格;
2. 會員加入時間達 1個月者,可得20分, 滿2個月者可得 30分 (最多獲 30分) ;
3. 論壇積分達500分者,可計算為 10分,滿1,000分可得 20分 (最多獲 20分) ;
4. 由該版版主推薦的 15分,獲所屬區超版推薦也可得15分 (最多獲 30分)

足 50分者可,可由版主直接向所屬超版推薦為副版人選


由頭到尾版主申請區只可以申請副版,

申請副版成功後要經三個月試用期,才能成為版主,

gh85003378之積分和年資,初步達到基本申請副版資格,

加上有姿霖推薦,應該問題不大,

如gh85003378真的有意為該區出力,我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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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4-5 05:58:50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cody-tty
     vinsam95
        小V
     老安德魯
     comd2008
各位版大的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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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5 08:40:21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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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5 12:26: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有這麼多貴賓的加持
肯定不會錯的

支持+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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