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4482|回復: 31

[台灣] 請問騎樓使用權問題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11-22 00:05: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岳母他家在台北縣開輪胎店,是獨立一棟,跟其他另外建的也都連在一起,因為他家門口有個騎樓用地,可是說他是騎樓也很奇怪,因為一邊是隔壁房子的牆壁,另一邊騎樓也連不起來,所以長久以來也沒人當騎樓在走,現在就遇到一個很無里頭的問題,岳母家樓上住戶的不知是哪根經不對,硬要把他家的摩托車停到岳母家門口,還一直說是騎樓用地,對岳母百般刁難,因客人來補輪胎車一定會開經過騎樓在進到店裡,所以我岳母也不讓他停,結果樓上住戶就報拆除大隊把掛在他們2,3樓牆壁側的輪胎店招牌都拆下來,就是想讓我岳母生意做不成。

請問各位法律專家,一般店家(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要掛招牌是要經過哪些程序才算合法?需要經過全棟住戶同意嗎??
店前騎樓遇到這種問題要如何解決??
遇到這種事情我要怎麼處理比較妥當,有什法規可以反制這種惡劣行為??謝謝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2 06:35:05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23 03:02:3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deanwon 的帖子



騎樓。共用。不是1樓住戶專用

目前一般狀況就是1樓住戶自己變成專用
沒人檢舉。沒人取締


只要沒有所有權。就沒有使用權
拿出權狀就知道所有權到哪
誰惡劣。不是樓主說了算
1樓商家占用自家騎樓。長期以來的惡霸
沒人檢舉。未必就是對的

獨立大樓。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外牆。廣告等也在管理範圍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3 14:26:1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23 18:37:2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4# 雲想 的帖子



雲大
土地稅。房屋稅。不同的2種稅
大樓建築物一般土地是持分

您的稅法優惠?沒聽說?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3 19:35:3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3 19:43:14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24 01:06:0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6# 7#  雲想 的帖子



請直接提供該2稅法條文為何?連結
請勿在此又跩文。咿咿嗚嗚。含糊託辭。大家都會搞這套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06:27:2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08: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09:25:1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10:45:4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24 13:41:29 | 顯示全部樓層
好了好了.不要在吵了.
答案如下:
1.公共騎樓屬於公共設施.任何人都有權使用.除............社區型住宅另受管委會規定.
2.騎樓只要擺放物品.只要任何路過之行人認定有妨礙行走.都可以舉報移除.
3.招牌
a.營利事業登記證過期........拆
b.招牌懸掛到其他住戶的使用範圍.......拆
c.歇業.......拆
d.妨礙逃生...............拆
4.隔壁違規使用騎樓是隔壁的事.只要有人舉報.也是拆除.只是要看拆除速度而已.
5.另...............................TO:deanwon.
我來幫忙回應一下雲想大的意思
(而原騎樓地因已享有稅法上之優惠,自不得肆意主張因該騎樓地之所有權及使用權(供不特定人士行走)獨立支配使用而悖於建築法令、道路交通規則及處罰條例等規定。)
答案如下:因騎樓已算公共用地.所以可以減少稅金.也就是說.政府利用減稅的部分.來掌握騎樓的使用權.
以上...........請一字一句的慢慢看.
長期以來.我發現許多回文的人.文不對題.詞不達意.看頭不看尾.堅持非相關法條..這.............就是造成我選擇性回答的主因.

[ 本帖最後由 danvivi66 於 2009-11-24 13:49 編輯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13:44:4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14:15:44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24 15:19:34 | 顯示全部樓層
夠了夠了.
畢竟.每個人所知的法域不同.自然會有爭執.
光去想想憲法跟刑法.民法有多少牴觸的.
就有夠多少了.
大家會有爭執是難免的.
也因為有大家的爭執.才能給不了解法律的人.更多資訊.
給魯大:
沒人問問題是太平.有人問問題是惡世.
我之所以訂下P.1以下選擇性回答原因很簡單.
很多問問題之人不一次問完.
回答之後.才說真正原因.
開版說受傷.事後說撞死.
請問?
我要如何回答.
給雲大:
我不知"如來"在哪裡.
金剛經裡無"如來".

氣憤是正常.
因我也凡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4 19:24:4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5 05:38:4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雲想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5 08:27:4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25 10:27:0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4-19 07:52 , Processed in 0.18772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