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918|回復: 16

大家來談談奸詐扁要怎麼做.我們才會原諒他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9-23 17:08: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奸詐扁貪了這麼多...我們也罵了好久...
現在換個角度想..
他要怎麼做我們才會原諒他
一..自斷手腳
二.家產全部充公.一被子不可出國
三.關到死.
四.判死刑
伍.綁起來遊街
六.跪在國旗前面一個月.讓全國國民去吐口水
七.把阿珍雙手打斷.永世不得接上
 樓主| 發表於 2009-9-23 17:49:04 | 顯示全部樓層
外加一點......阿扁說台灣事流亡政府....
八、那就把阿扁交給中共審判好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綠森林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9-23 19:16:4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3 20:43:31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上各位大大
小弟個人覺得以上都不可能讓台灣人民原諒他
就算綁起來吐口水一個月~~~錢還是阿扁的
斷手斷腳~錢還是阿扁的
關到死~~錢還是阿扁的
判死刑~~錢還是扁家的
唉唉唉~~~總歸一句~~~再怎麼樣~~~阿扁錢就是不還
今天報紙就報導說~阿扁其實不是百姓覺得那樣那麼有錢
我只能說~~~就是不想還錢~~因為錢都在國外
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4 05:29:12 | 顯示全部樓層
將扁珍無條件的送給老共,老共要怎麼處理都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4 09:57:40 | 顯示全部樓層
錢要全部匯回來
然後在關到死
再把阿珍手腳打斷
在叫兒子媳婦女兒女婿
把起來吐口水
這樣大概就會心寬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4 15:48:4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支持第二項

這才對老百姓有利

拿來發消費卷吧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不是嗎?

其他的太殘忍

又於事無補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4 17:42:04 | 顯示全部樓層
二.五.六吧 全部家產抽公
對民眾有個交代
讓他們記取教訓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王都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9-25 01:33:5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5 16:00:48 | 顯示全部樓層
把他們家的錢全部查出來全部歸我所有,不然讓他們全家過太爽了,關個一二年就有數百億可以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5 17:50:26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覺得可以叫扁家出錢,凡中華民國國民,每戶一棟豪宅!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5 19:59:1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單,財產全部充公,再坐牢坐到死,
這樣我想老百姓應該就會原諒貪扁一家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5 21:21:17 | 顯示全部樓層
二.家產全部充公.一被子不可出國
一家都很愛錢
沒錢醫定比死還難受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9-26 11:29:09 | 顯示全部樓層
浸豬籠,狗頭鍘,斷手筋腳筋

上面隨便選一個吧

而且跟他的直系親屬都抓去槍斃不然就坐電椅
省得以後子孫又在政壇上為非作歹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10 10:49: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最重點.最終結論就是把a走的錢.要一筆一筆弄清楚要求匯回台灣(不是匯回再入陳家的口袋).要開出一個收回錢的帳戶讓全國人民都能看得到這已久的貪污事件的明帳.以對國民交代.關於陳水扁一家所做的缺德事並非說如何做才能得到原諒.他們的可惡心態.行為真可原諒嗎?他們會在意人民有沒有原諒嗎?說真的.他們真會在意人民的想法.就不會做這種事~無恥之徒!我們在此檢討懲罰的方式.不如討論如何把被a走的錢讓他們匯回台灣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罰舍耶帝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1-10 19:06:1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20 18:4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不管他怎麼做

我都不會原諒他

因為他對台灣造成的影響

已經不用原諒就可以解決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2-28 21:26 , Processed in 0.11406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